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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武侯区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40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和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为2017年以后统招统考入学,不含定向和委培)和2021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公费师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成都:四川师范大学
  凡符合《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条件的四川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下午13:00-17:00)自行前往四川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进行报名。
  2.重庆: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凡符合《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条件的西南大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4日自行前往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聘点进行报名。
  3.重庆: 无隅酒店(西南大学店)
  凡符合《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条件的其他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携带相关材料于2020年10月24日自行前往无隅酒店(重庆市北碚区滨江路泰吉滨江,河嘉村276号1层附3号)招聘点进行报名。
  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③个人自荐材料;④各类获奖证明材料;⑤4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⑦《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3份(请在本公告的附件2中自行下载填写)。
  以上材料均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二)资格审查
  1.成都:四川师范大学
  参加报名的四川师范大学考生于10月22日(下午13:00-17:00)现场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考生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重庆: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参加报名的西南大学考生于10月24日现场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考生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重庆:无隅酒店(西南大学店)
  参加报名的其他高校考生于10月24日现场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考生将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
  1.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考核。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与考核时间约15分钟。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比例。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面试人员名单在重庆招聘点公布。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重庆招聘点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对符合用人单位用人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成都市武侯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同意后与成都市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名单在重庆招聘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因本人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的体检事宜安排在毕业生到武侯区教育局正式报到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dw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时间按成都市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违反就业协议。
  3.拟聘人员到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按时出具相关证件的,视其违反就业协议,并取消该岗位。因疫情原因,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教师资格证,若被聘用,须在试用期内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聘用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相关待遇。
  5.本次招聘的教师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年限最低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变化而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重庆招聘点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招聘成绩;已经聘用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应聘我区事业单位: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故意隐瞒或不提供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资料的;
  (三)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有失本人诚信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067001
  监督电话:028-85569313
  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40人公告附件1 成都市2020年“蓉漂”人才荟武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40人公告附件2 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成都市武侯区2020年“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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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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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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