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

  根据《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大邑县2020年人才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我县部分学校的用人需求,我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拟赴重庆西南大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开展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招聘工作,拟公开引进教育人才10名。本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教育人才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方式
  现场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1.第1类人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教育人才。①正高级职称教师;②省、地(市、州)特级教师;③省、地(市、州)学术(学科)带头人;④国家级优秀教师(由教育部评选评定);⑤省级优秀教师(由省教育厅及以上单位评选认定);⑥地(市、州)优秀青年教师。
  2.第2类人才: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4)年龄: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证书要求: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证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再考证”相关精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2020年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不取得教师资格证,若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引进条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具体岗位引进条件见附件2:《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引进教育人才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引进教育人才10名。具体引进教育人才学校、岗位及名额见《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用A4纸竖式打印填写各项内容,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本人报考学校指定电子邮箱(报考学校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2《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由招聘学校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①校内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就中心;②校外报名地点:重庆海宇温泉大酒店(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可以打印);
  ②个人自荐材料1份;
  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学历(本科、研究生)、学位(本科、研究生)、专业证明;
  ⑤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相关证件和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将上述材料交引进教育人才考核组。
资格审查
  考核组按照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聘用)整个过程,在引进教育人才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星期天)09:00—17:00。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关注。
  3.开考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即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签约人员。
  4.面试考核内容:考核说课,包括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程序、说课能力表现、说课效率等。面试考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6.面试由大邑县教育局组织。
  (四)择优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且拟聘用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经引进教育人才考核组与等额确定的签约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书》,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社会应聘人员不签订此协议书)。
  2.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应届生档案,通过本人毕业学校招就处,用机要件于2021年7月31日前邮寄到四川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培训服务中心(请在档案封面上空白处注明“县教育局引进教育人才”字样,联系电话:028-8822279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邮编:611330)
  3. 签订了《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的往届生、社会应聘人员的档案待体检合格后,请到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手续。
  四、 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约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工作按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 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送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人才办函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引进教育人才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引进教育人才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1.引进的教育人才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相关待遇按照《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执行。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028-88266780;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6881。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附件1: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应聘资格审查表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附件2: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

成都市大邑县人才办
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2020年引进教育人才10人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