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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亭市2020年招聘教师岗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华亭市2020年招聘教师岗5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平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 <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精神,华亭市计划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计划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其中乡镇卫生院29名,教育系统农村中小学50名,乡镇事业单位3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具体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11号),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一线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东侧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照2张。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华亭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A4纸打印,一份),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报名处。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甘肃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以及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本次招考收取考试报名费150元/人。 

  4.报名注意事项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同时通过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并在报名时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截 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6.准考证领取:11月3日至5日,做好个人防护,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原报名处领取。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影响,考试时间、地点需要调整,将在华亭市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3.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按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类、管理岗位类分别命制试题,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4.携带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华亭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适岗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在华亭市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由华亭市人社局指定体检机构,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人事档案等进行考察审查,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华亭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报平凉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对于备案通过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疫情防控须知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在报名时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5.进入考点前,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6.考试入场及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或出现异常症状,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者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因体温检测超出开考半小时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8.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华亭市门户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卫生类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划定成绩合格线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方式进行调整。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公告由华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933-7722713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华亭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华亭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华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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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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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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