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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岳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其中岗位01幼儿园教师(一)5人,岗位02幼儿园教师(二)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岳塘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10月25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岳塘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25日[岗位02幼儿园教师(二)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要求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岗位02幼儿园教师(二)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本科生不能以专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2020年10月25日以后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hnxtyt.gov.cn)公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表一份(由本人打印附件2填写并贴好照片);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录取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⑤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只限于在职在编人员提供);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上的照片)。

  (2)报考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

  湘潭市岳塘区板塘大道81号岳塘区政府院内(市内乘5路、31路、115路等公交车岳塘区政府站下车),会议中心一楼。

  5.缴费

  报名时须交考务费每人100元,缺考考务费不退。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学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笔试准考证发放、领取

  (1)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岳塘区政府院内会议中心一楼。

  (3)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查验无误后,方可代理领取。

  8.报名咨询电话:0731-55568145、55568379、55568382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60分、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主要参照湖南省教科院出版的《多元整合幼儿园教育活动资源包》内容及相关拓展知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文件,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2020年11月16日之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在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讲)+技能展示(演说、唱歌、钢琴弹奏、跳舞、画画等)。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40分、技能展示60分。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计划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教育局或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xty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

  2.聘用人选确定后,采取公办幼师派驻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使用。

  3.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 考试入场前请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卡为“绿码”、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健康卡为“红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健康卡为“黄码”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当场考试前2天内核酸检测的报告原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考。请所有考生自备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考试现场防疫工作要求。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查、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塘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55568145、55568379、55568382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 0731-55579610

  附件:
  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1.岳塘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2.岳塘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岳塘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5日

湖南岳塘区2020年招聘幼儿园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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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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