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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防疫要求汇总-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0年下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防疫要求汇总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各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汇总如下:

序号

各省教师资格笔试防疫公告

1

2020年下半年北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核酸检测告知书

2

天津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补充公告

3

河北2020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4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5

辽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6

吉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进入考点须知

7

黑龙江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8

上海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提示

9

江苏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须知

10

2020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1

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疫情防控提示

12

福建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温馨提示

13

江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要求

14

2020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15

2020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16

湖北宜昌市2020下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提示

17

湖南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通告

18

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防疫通知

19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20

海南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示

21

 

22

四川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防疫通告

23

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4

云南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防疫要求

25

2020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补充公告

26

甘肃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27

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28

宁夏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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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1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6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7月7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9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8日—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1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考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考区

单位名称

电话

和平区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113425

河东区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136312

河西区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379077

南开区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3346507

河北区

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6288183

红桥区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272149

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原塘沽)

022-25861367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一分中心(原汉沽)

022-25695182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二分中心(原大港)

022-60989979

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分中心(原油田)

022-25924340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4392336

西青区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7913988

津南区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8511003

北辰区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5307232

宁河区

宁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59659851

武清区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60911803

静海区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8942360

宝坻区

宝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82627805

蓟州区

蓟州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22-29142513

天津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376665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限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022-28116979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22-23753333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河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1.问: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如何安排?

  答:(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月7日至12日24:00。

  2.问: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答:全国统一考试日期2025年3月8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3.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报考条件?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符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高等教育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请自行查询,学历认证结果不通过的,将无法进行认定。各类别报考学历条件要求如下: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下学历仅限河南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4.问:如何判定自己是在校生还是非在校生?在校生哪些年级能报考?

  答: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学生、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可在学籍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报名,其他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在读研究生报考不受年级限制。

  特别强调:以上在校考生报考类别应具备学历条件须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相适应,如不按要求的条件报名考试,将造成无法认定。

  非在校生:具有河南户籍或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并已经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

  5.问:什么情况不符合报考条件?

  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问: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点击阅读页面上的河南省笔试报名公告链接,详细了解我省报名考试政策及相关要求。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当次考试有效。

  请考生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短信验证,请确保手机号准确。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注册成功的考生必须先阅读并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户籍、居住证(无居住证不需填写)、是否在校生、毕业(在读)学校、最高学历层次等信息。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五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准考证非本人照片的,不得入场考试。审核时会将考生上传照片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实人比对,请考生尽量不要上传化浓妆、经过美颜处理的照片,以免实人比对无法通过,影响报名进度。

  第六步:笔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后,须一次性选报当次所报考试科目。

  第七步:考区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提交报名后,由各考区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审核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报名不进行现场审核,在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有误的,相关机构将不予通过。考生提交报名后须在审核确认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务必于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报名,逾期无法补报)。

  第八步: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缴费前请考生认真检查个人填报信息,确保无误,一经缴费,不能更改,概不退费。审核通过未缴费的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须考生本人联系报考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申请取消审核,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如遇到缴费重复、缴费失败等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咨询(电话010-82345677)。

  7.问:笔试考试是否有参考教材?

  答: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相关书籍备考。

  8.问:选择笔试报考科目时须注意什么?

  答:(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201、202、301、302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9.问:准考证打印的时间?

  答:请考生于2025年3月3日至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报考所在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考试。

  10.问:笔试成绩什么时候能够查询?

  答:2025年4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11.问: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吗?

  答: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在成绩公布前发布的成绩复核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12.问:笔试考试报名费是多少?

  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70元/科次。

  13.问:以往已经取得的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多久?

  答:笔试成绩合格后,有效期2年。受疫情影响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的,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显示为准。

  14.问: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是否可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5.问:报名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答问,详细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开始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缴费,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仔细检查所填报各项内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获得的其他科目成绩。

  (4)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5)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6)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18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为考区。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报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为考区。各考区在辖内的县(市)、区设若干考点,对参加考试的考生随机分配,请在打印准考证时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食宿;考前请严密关注前往考点的道路、交通等情况,以免耽误考试,考点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请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赴考。

  (7)报名的主要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缴费、完成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及时缴费,方可完成报名。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或没有及时缴费,视为放弃当次报考。

  16.问:如何获取最新政策规定,考生咨询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豫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相关联系方式见下表:

江苏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1月7日—10日,10日截至12:00。

  2.网上审核:1月7日—11日,11日截至16:00。其中,1月7日—10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网上自动审核,1月11日9:00—16:00网上人工审核。

  注:1月10日12:00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1月11日16:00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1月11日16:00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为避免网上自动审核期间一提交报名信息就被审核通过而无法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在非网上自动审核期间报名。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1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1月11日16:00前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1月11日16:00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④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笔试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2。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3.考生可于3月3日—8日打印准考证,预计4月21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4.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5.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江苏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列表.xls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山西省2025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对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了解报名程序、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考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2.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应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考试机构尚未进行审核前可对本人的填报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审核通过后,所有填报内容不得更改。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逾期不予审核。

  3.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高校在校生也可以选择在“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晋中市高校园区”考区仅接收高校园区内各高校在校生报名。

  4.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山西省教育厅公布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读学校在我省或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民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在校生、两年制专科二年级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五年级在校生、专升本一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全日制研究生各年级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年级在校生不得报名;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被处以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3月3日-8日;

  5.笔试时间:2025年3月8日;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5年4月21日。

  四、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注册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应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示范图如下:

  第二步:网上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后,各市考试部门主要审核考生姓名填写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等,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按考区反馈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正个人信息、补充上传材料,避免逾期,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视为放弃报考。

  第三步: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41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65元。

  五、考试科目与时间

类别 2025年3月8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注: 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不笔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音体美专业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应按单独编码的科目报考(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4.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涉及考试舞弊的条款。考生报名时应承诺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籍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4.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教师资格认定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相关说明。

  5.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具体政策解读,请参阅《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6.各市考试管理部门网址或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

网址或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太原 微信公众号“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1-3199908
大同 http://www.dtjcjy.com/ 微信公众号“大同教育电视台” 0352-2537430
阳泉 http://www.yqszkzx.cn/ 0353-2297076
长治 http://www.jyj.changzhi.gov.cn/ 0355-2058509
晋城 http://jyj.jcgov.gov.cn 微信公众号“晋城教育” 0356-2066106
朔州 http://edu.shuozhou.gov.cn/ 0349-8851183
晋中 (高校园区) http://jyj.sxjz.gov.cn 0354-3806644 0354-3030269
运城 http://www.yczk.org 0359-2216398
忻州 https://jyj.sxxz.gov.cn/ 0350-2020429
临汾 http://www.lfzkw.cn/ 0357-3063355
吕梁 微信公众号“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0358-8213390
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要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现将云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在云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含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年度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5年1月7-10日,10日17:00截止

2.网上审核: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

3.网上缴费:2025年1月12日24:00截止

(二)考试日程

考试于2025年3月8日举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image.png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注册时需进行手机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

所有考生(含曾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请勿使用生活照或过度美颜的照片。照片图例如下:

image.png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予通过审核。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富民县、禄劝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禄劝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石林县、宜良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宜良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东川区、寻甸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寻甸县考区报考。

曲靖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市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市考区报考。

(二)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2025年1月8-11日,11日17:00截止,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但审核未通过,请按审核备注意见和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缴费前请再次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注:依据云价收费函〔2016〕58号文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5年3月3-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2025年4月21日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在成绩公布前发布的成绩复核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五、违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会造成考试成绩前后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后果。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

(七)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考生,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结合我省实际,“日语”、“俄语”学科暂不开考。

(八)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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