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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县2020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垣曲县2020招聘教师70人公告

  为了加快实施科技兴县、人才强县战略,根据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需要,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从应往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幼儿园教师30人,共计70人,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教师招聘工作在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中小学教师及幼儿教师70人。其中:高中教师31人,初中教师8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30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年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2020年10月20日;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服务基层项目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军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4、资格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非幼儿师范院校毕业取得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初、高中及幼儿园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0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20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30

  2、报名地点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3、报名要求

  考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放入照片袋)到现场报名;报名考生填写《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户籍要求为垣曲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科技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同类)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6、专业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 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考生须提供资料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尚未领取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8、其他要求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用(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由教育部门审批备案的任教学校出具其任教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另需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由人社局会同教科局对其任教经历进一步核实。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结束,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以面对学生的方式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

  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外地市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人数为5—9(奇数)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自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附:1: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垣曲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

  01、垣曲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说明表
 

 

山西垣曲县2020招聘教师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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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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