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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宜宾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0人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开考比例
  除符合国家、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或乡镇招聘教育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外,其余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网站地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10:00至2020年11月8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县(区)、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分别由县(区)人社局、三江新区具体负责, 市属单位的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县(区)人社局、部门(单位)咨询。2020年11月8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20年11月9日23:00。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1月9日至11月10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县(区)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县(区)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10:00至12月4日期间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的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股、中心)。特别提示:报考市属、三江新区所属单位的分别递交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递交到招聘单位所属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40%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0年12月23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办事大厅)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下午17:00,逾期不受理。
  (二)面试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市属、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三江新区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
  1.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在体检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其中,不面试岗位按照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县(区)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且成绩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不面试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且各科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的《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心理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分别由各县(区)人社局、三江新区和各市属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相关政策由市征兵办负责解释。
  十、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市、县(区)征兵办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征兵办:2367031(向老师)
  翠屏区:8226258(胡老师)    叙州区:6611900(唐老师)
  南溪区:3328881(张老师)    江安县:2632620(邱老师)
  长宁县:4626573(王老师)    高  县:5417965(杨老师)
  筠连县:2367328(母老师)    珙  县:4013406(李老师)
  兴文县:8828796(李老师)    屏山县:5725125(刘老师)
  (二)报考宜宾三江新区、县(区)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宜宾三江新区:
  2108052、2108054(临港经开区人才人事局)
  8202072(宜宾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13219542510(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
  叙州区人社局:7822849、6613022
  南溪区人社局:3185385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高  县人社局:5419897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  县人社局:4318967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
  屏山县人社局:5629365
  (三)报考市属单位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221510
  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2339006、2337002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8229976
  市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324902
  市博物院:8210426、8201675
  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8225176、8201675
  市图书馆:8226648、8201675
  市计量测试所:5103872、8909189
  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5103898、8909189
  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8227039、8223376
  宜宾林竹产业研究院:7865054、8223376
  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院:232316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32316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档案馆:2323161
  市地质灾害防治事务中心:2323161
  市公路局宜宾、高县、兴文、屏山公路养护段:2332893
  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管理所:8253097、8226540
  宜宾军供站:8224200、8226540
  市经济信息中心:2339246
  市粮油质量监测站:2339246
  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239394、8244878
  市经济作物站:8239394、8226104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8239394、8203135
  市茶产业研究院:8239394、18283156811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8223739
  市康复医院:2103001、2328139
  市网络舆情中心:8208623
  市大数据应用中心:8208623
  市紧急救援中心:8220120、2325565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8213830、2325565
  宜宾卫生学校:8226343、2325565
  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8215203、2325565
  市培智学校:8221323、8224213
  宜宾广播电视大学:2223336、8224213
  (四)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   18688167516
  网上技术服务QQ号:296486330、274871438、465673831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五)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或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
  (八)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2.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3.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的,报考者可在“资格证书”栏详细说明。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附件:
  1.宜宾市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加分证明材料(式样)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

四川宜宾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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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打印准考证→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免费报名,免费测试,限额600人,报满为止。考生于6月3日10:00至24: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访问地址:https://bm.cltt.org)。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报名。

2.报名步骤:

(1)注册: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要注册,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报名入口”处点击“辽宁”。

(3)仔细阅读《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中的各项内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审核照片。

(4)点击“下一步”,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显示“报名信息正在审核中”,完成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3.上传审核照片(最多可上传3张,审核材料照片超过3张需要拼图),具体材料如下:

(1)测试对象中前五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及相应身份的证件照片或者本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测试对象中第六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相对应专业的学校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学校公章)。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需要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的原件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请应试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照片。伪造个人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为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请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我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提前30分钟候考),准考证上无照片,需要现场采集。

(四)测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着深色上衣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测试分为候测(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抽签)→测试(上机测试),无备测环节。

(五)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电子证书领取 查询时间: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 查询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 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会自动列出您已取得的证书,添加即可。

2.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纸质证书的应试者,到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身份证原件外,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测试咨询电话

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5-2305878,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测试时间 6月17日——6月18日,共两天。

(三)测试地点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2号楼二楼205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市政府后侧)。乘车路线:303(丹东职专站)、221、888(市民服务中心站)。校外车辆不得入校。

四、温馨提示 本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无报名费,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新疆察布查尔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拟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

1.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类考生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扫码关注“6月普测微信群”,并随时注意微信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2.教育系统教职工报名方式:我县各中小学负责本校及所辖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县直各幼儿园教职工的报名由县中心幼儿园负责统一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6月13日-14日期间,携带报名表纸质版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审核信息,缴费方式不变。报名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943960023@qq.com。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依据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支持微信支付;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贫困学生可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免收其报名测试费。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测试:一是考生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得报名;二是考生已报名并完成测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不得报名。

2.确保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报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一概不退还。

3.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考场考试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 0999-362828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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