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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市2020秋季招聘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醴陵市2020秋季招聘教师120人公告

  为了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初中小学教师12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一)招聘计划:

  1、农村初中教师38名(其中:文科8名、理科8名、英语6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6名)

  2、农村小学教师15名

  3、农村边远小学教师(面向醴陵)62名

  4、面向醴陵市外选聘在编在岗初中小学教师5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5、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聘用后即与单位领导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将在醴陵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四天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解放路东段劳动大厦)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携带有关证件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报考一个岗位按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取得毕业证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2018、2019、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现场签订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市外在编在岗教师应聘的需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9、岗位要求户籍“面向醴陵”的指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是醴陵户籍考生需出具本人户口本、结婚证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察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特别告知:

  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考生须佩戴好口罩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方能参加报名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笔试准考证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领取考生请注意保管准考证以便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有关信息

  (三)笔试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分4套试卷(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A卷考初中和高中文科学科知识

  B卷考初中和高中理科学科知识

  C卷考初中和高中英语专业学科知识

  D卷考初中和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基础知识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相关考生再增加“说课”综合考核

  最低合格分数线: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未达到65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有体检、考察或复审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一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醴陵市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岗位统一分配到学校并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有录聘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拟录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派驻人社、教育纪检组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731-23289948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醴陵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初中小学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教师招聘报考证明材料样稿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 陵 市 教 育 局 

2020年11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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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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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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