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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县2020下半年紧缺人才补充招聘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澜沧县2020下半年紧缺人才补充招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澜沧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澜沧县再次开展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的批复》(普人复〔2020〕32号)的批复,同意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补充招聘未完成紧缺人才招聘计划1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教体系统紧缺人才进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由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0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0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下午17时30分,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地点及时报名。

  2.报名地点: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澜沧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3.需提交材料:

  (1)《2020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自荐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和学位证;

  (5)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

  (6)提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绩单;

  (7)各类获奖证书照片,若无相关获奖证书可不提供。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招聘资格。

  4.防疫措施及要求

  所有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云南健康码”的扫码注册,注册为绿码者方能参加报名。未按规定提供健康绿码或属高风险、中风险人群且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若隐瞒身体健康情况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除身份核验和面试室内面试外,面试人员面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学习经历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1:2的比例择优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低于1:2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2020年11月20日上午10: 00分前在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应变与情绪控制、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答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3.评委组成:各招聘学校组成综合面试评委组,每组评委7人(主评委1人,其他评委6人)。评委抽调教育体育系统内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证的专业教师组成。

  4.成绩计算和最低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按规定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6.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15:00-面试结束

  7.面试地点:澜沧县教师发展中心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各组评委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并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三、考察、体检

  (一)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的考生应积极主动的将个人相关证件原件交报考学校收齐后,统一交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复核考察。考生学籍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机要寄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澜沧县人社局和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体育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检查不合格则考核不合格。

  3.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教体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普洱市人民医院)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三)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四、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澜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反映。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六、其他事项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二)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八年(含试用期一年)。

  5. 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措施。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济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春阳   0879-7221369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钟  艳   0879-7233090

  澜沧县纪检监察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0879-7536027

  七、组织纪律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紧缺人才招聘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指导下,由县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资格审核贯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随时终止、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八、本公告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0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报名表
  云南澜沧县2020下半年紧缺人才补充招聘17人公告附件1:2020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云南澜沧县2020下半年紧缺人才补充招聘17人公告附件2:2020年澜沧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报名表.xlsx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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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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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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