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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嫩江市2020年招聘师范类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嫩江市2020年招聘师范类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的要求,嫩江市将组织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嫩江市计划招聘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40名,其中:初中13个学科共32名;小学4个学科共8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嫩江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1日后出生)。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按“先上岗、再考证”的原则,依据以下要求实施。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嫩江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 月 12 日-11月17日(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嫩江市教育局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嫩江市政府大楼304),
  报名咨询电话:0456—7617176,联系人:解老师。
  3.报名办法:(1)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3)报考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近三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②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报考信息技术专业的,所学专业必须是信息技术专业。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5)《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附件 2)。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5.资格审查:
  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审核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并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评卷
  笔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初中、小学共用一套试题,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
  笔试成绩于11月21日在嫩江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原则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不足1:2比例的学科,依据岗位需求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11月22日。面试考核前要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基本素质测试5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察50分。
  教师基本素质测试通过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农村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等素质和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嫩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嫩江市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教育局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
  (六)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与其笔试成绩累加,作为其招聘考试考核总成绩。
  依据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录取人员成绩应达到考核总成绩的60%。
  拟招聘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前通过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拟聘“农村任教”人员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与嫩江市教育局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协议的条件,约定最低工作年限3年。
  四、招聘组织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要求,招聘工作由市级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受黑河市教育局委托,成立嫩江市教育局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丽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单连儒    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守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嫩江市教育局
  主  任:王守义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文利    市人社局主任科员
  焦自国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白  玉    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秦绪伟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本方案由嫩江市教育局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嫩江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二: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
附件链接

嫩江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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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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