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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阳市2020引进紧缺人才教师岗9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庆阳市2020引进紧缺人才教师岗93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计划引进540人。其中:市直26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8人、县区57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38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六)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毕业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查看“公示公告”—“庆阳市2021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根据个人实际报名,填写《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绩证明、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引进单位报名指定电子邮箱,面试测试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新甘肃”网络客户端发布的庆阳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汇总表仅做宣传推介,岗位需求等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直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县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测试

  市直单位面试测试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监督;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测试环节。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主要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掌握拟引进人选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奖惩情况等,形成面试考核结论。

  面试测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提出意向引进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

  县区面试测试工作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四)确定引进对象

  召开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意向引才人员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为引才对象。县区可根据实际,按有关规定确定引进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引进人员,市直部门单位在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县区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及暂未取得岗位需求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优惠政策

  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的引才优惠政策;县区单位引进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县区制定的相关引才优惠政策。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34-8215727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934-8683373

  附件:

  1、《庆阳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2、《庆阳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庆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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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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