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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仁寿县2020秋季招聘幼儿园教师5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眉山市仁寿县2020秋季招聘幼儿园教师58人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发布)。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0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仁寿县行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教师。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条件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条件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考务费。
  (三)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城区幼儿园(含城区街道办辖区内幼儿园)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乡镇幼儿园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告。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20年12月中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卷面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眉山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1)”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以及”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1)申请加分的”、”计划、”以及”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曾经通过加分等优惠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报考本次幼儿园教师不再享受政策加分。×50%。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点对点公布。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含院系名称、学历层次、专业名称及毕业时间等信息);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五、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复检考生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
  六、考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和县教育和体育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五)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受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到具体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028-36201045
  中共仁寿县纪委监委:028-36444444
  十、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1.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导致本次招聘考试日程发生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3.2020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服务基层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4.2020年下半年仁寿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5.教育类考试提纲
  6.2020年下半年眉山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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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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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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