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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宜阳新区2021招聘教师补充9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宜春市宜阳新区2021招聘教师补充97人公告

  经赣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宜春市宜阳新区所属学校尚有岗位计划97名,拟面向2021届毕业生继续择优组织招聘。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引进(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2021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师范类);
  2.部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1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2021届师范类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
  4.音乐、体育、信息与技术学科招聘放宽至相应音乐、体育、信息与技术专业院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待遇
  5.待遇:被聘用者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97名
  1.宜阳学校23名(中学岗位11名,小学岗位12名):
  中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1名,思政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信息与技术1名;
  小学:语文7名,数学5名;
  2.翰林学校27名(中学岗位12名,小学岗位15名):
  中学:语文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思政1名,历史1名,生物1名,地理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小学: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美术1名,书法1名,思政5名;
  3.官园学校20名(中学岗位14名,小学岗位6名):
  中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历史3名,地理1名,生物1名,思政3名;
  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科学2名(物理专业)。
  4.数圆中学4名(4名,均为中学岗位):
  数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思政1名;
  5.宜阳二小10名(10名,均为小学岗位):
  语文3名,数学5名,信息与技术1名,思政1名;
  6.沁园小学8名(8名,均为小学岗位):
  语文1名,信息与技术1名,英语2名,美术2名,书法1名,思政1名;
  7.文昌小学3名(3名,均为小学岗位):
  数学1名,英语1名,书法(软笔)1名;
  8.宜阳学校锦绣校区(锦绣小学)2名(2名,均为小学岗位):
  语文1名,思政1名。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
  2.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中学岗位需具备对应中学学科教师资格证;
  3.身心健康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形式及批次
  1.形式:宜春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宜春市宜阳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区学校到相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引进(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批次:分三个批次招聘,第一批次在赣南师范大学进行(行程已结束);第二批次在江西师范大学进行(11月16日、17日);第三批次在宜春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待定,执行第一、二批次未完成小学招聘岗位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若前两个批次已完成招聘计划,则不予实施第三批次)。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所属学校面向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宜春学院2021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补充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和宜阳新区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①报名方式:请考生佩戴口罩,按照当地防疫相关规定,持填写好的《宜春市宜阳新区所属学校面向2021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②报名时间:11月16日14:00开始(江西师范大学数信学院先骕楼3425室)。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段、一门学科。请考生将报名表递交学校。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4.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11月17日上午8:00开始)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另: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除试讲外,需加试专长展示。
  5.组织笔试和签约。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学校各岗位拟入闱笔试环节人员(入闱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并报宜春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并组织笔试(笔试现场组织,地点待定)。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确定签约对象,现场完成签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宜阳新区教体局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2.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放弃聘用资格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社局:    0795-3271152
  宜阳新区教体局:  0795-3991531
  宜春市宜阳学校: 中学部13879526295(刘老师)
  小学部15180560100(钟老师)
  宜春市翰林学校: 中学部13979589821(李老师)
  小学部18979527796(周老师)
  宜阳新区官园学校:  18770151898(朱老师)
  宜阳新区第二小学:  13667955921(周老师)
  宜春市沁园小学:    13607958121(丁老师)
  宜阳新区锦绣小学:  15979533899(周老师)
  宜春市数圆中学:    13807958196(尚老师)
  宜春市文昌小学:    13767570047(杨老师)

  宜春市宜阳新区所属学校面向2021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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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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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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