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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蒙城2020年第二次招聘教师6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亳州蒙城2020年第二次招聘教师6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人社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和要求,经蒙城县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蒙城县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教师41名、幼儿教师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蒙城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在2020年蒙城县第二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相应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四)具有适应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条件;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职学校招聘岗位要求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上述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所需要的“中专学历毕业生”,参照上述“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规定执行。
  (八)部分幼儿教师招聘岗位需具有蒙城县本地户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设定,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招考公告。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发布(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8:00至11月20日18:00,逾期 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考诚信承诺书”,填写《蒙城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用人单位统一在蒙城人事考试网上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 11月21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1月21日可随时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21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18: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环节的需缴纳面试费80元。
  3.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和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然后于11月24日上午9:00—17:30到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申办减免事宜。办理减免手续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扶贫手册(复印件);低保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2日14:30-17:3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8:00至11月27日18:00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 ”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主要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两科合卷考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公共综合知识》占30%、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70%。《公共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师德规范、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7.考生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11月24日—2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蒙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8.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依据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在面试环节,参加面试考生少于或等于报考岗位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面试组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后续程序。
  3.面试公告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发布。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考察体检对象。
  (十)公示和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聘期为3年(包括试用期),首聘期满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中职学校招聘岗位要求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一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蒙城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职、幼儿教师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查询。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8—7692075(县人社局);
  0558—7623068(县教育局)。
  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
  本公告和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蒙城县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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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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