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福建福州仓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仓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为做好仓山区优秀教育人才的招聘工作,现定于11月11日第四届“榕博汇”(2020福州人才对接会)期间举办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211”高校毕业生(含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下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

  其中,硕士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要求为2021届及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详见附表。其中,各学科岗位总数减去“榕博汇”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学科岗位数后,余额用于其它对象的招聘。

  三、招聘办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扫描本公告附件中的二维码填报求职意向。

  1、博士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参加11月11日上午9:00在海峡会展中心举行的“榕博汇”(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8号),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供需见面,由用人单位直接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于11月11日晚发布(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公示相关信息,下同)。

  2、其它招聘对象

  附表中各学科岗位总数减去“榕博汇”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学科岗位数后,新调整的招聘岗位计划及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于11月11日晚发布。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1月10日14:30至18:00,仓山区教育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仓山区教育局四层会议室)

  11月11日9:00至14:00,海峡会展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8号)“榕博汇”现场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要求及安排。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表,如未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情况特殊的,经报仓山区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考核及聘用

  A:面试考核安排在11月12日上午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1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B:11月12日下午,拟聘用人选与用人学校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按面试合格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由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对象),递补人员在对应的学科剩余岗位内与用人学校进行双选。

  C:面试、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于11月11日晚发布。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于11月12日的中午、晚上发布。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发布。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 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四、其它

  1、各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发布2020年仓山区属学校教师招考省统一笔试岗位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网址: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008/t20200819_3453158.htm)要求。

  2、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教育部等单位下发教研函〔2017〕2号文件附件内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为 “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人员。

  3、本次招聘对象内的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ARWU、QS、THE)位于前200名的境外大学(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参照上海软科或校友会中国两岸四地大学两类排名均可)的毕业生。

  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本次招聘报名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4、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0年。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仓山区教育局(电话:0591-83322502)。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鼓励政策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予以发放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试用期(一年)满合格后分3年等额发放。服务期(六年。含试用期一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下等次或中途解约、解聘的,应退回已发放的人才配套补助。

  2.普通全日制研究生、部属公费师范生

  相应鼓励政策按仓山区相关人才政策文件执行。

  3.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22502,咨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附件:

  1、仓山区教育局举办优秀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

  2、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3、填报求职意向二维码

福建福州仓山区2020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