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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丹阳市2020年教育局招聘教师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丹阳市2020年教育局招聘教师3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扬大)》(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3)。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报名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三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另行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  18361417550     徐老师。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扬大)》(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om)和丹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dyedu.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初定于 12月5日上午8:0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面试内容为综合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语言表达、情感交流等素养,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于 12月5 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测试人员名单于 12月5 日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丹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4)。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6 日(星期日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001、004、005、007、008、009、014、015、018、020、021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11- 86569166 

  监督电话: 0511-86571172  86524609

附件:

附件1: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扬大).xls

附件2: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扬大).doc

附件3: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丹阳市教育局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0年 11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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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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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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