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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市2021年招聘教师4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江阴市2021年招聘教师41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对口,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四)年龄:

  A、B类岗位: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日后出生);

  C类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日后出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日后出生)。

  (五)户籍

  1. A、B类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人员限无锡市户籍。

  2. C类岗位:限江阴市户籍。

  3. 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两地分居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澄父母(父母为江阴籍)身边无子女照顾、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户籍不限。

  4. 2019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其他留学回国人员限无锡市户籍,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六)教师资格等要求:

  1. 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小学科学(1081)岗位的考生,如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

  2.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高校岗位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为目前公办学校在聘的江阴市统招编外用工人员,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职称,学校教学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七)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 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7月底前毕业生,以《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准。

  2. 户籍入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12月3日9:00-12月7日16:00

  2. 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rlzy.com:8000/

  3. 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2月3日9:00-12月7日16:30

  4.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12月3日9:00-12月8日16:00

  5.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12月3日9:00-12月9日16:00

  6.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12月3日9:00-12月9日16:00

  (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及复印件退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1:00-15: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

  (五)报名咨询电话:0510-86862417。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部分岗位)、面试(含加试)。

  A类岗位笔试时间:12月20日上午;

  B类、C类岗位笔试时间:12月19日上午;

  B类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时间:12月19日下午。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一)A类岗位

  1.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详见附件2-1),合格线6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相关教材。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另需专业加试(加试项目见附件1-1“其他要求”一栏)。其中音乐岗位加试可二选一,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①钢琴自弹自唱;②其它乐器(键盘及小乐器除外)+钢琴自弹自唱(分值为其它乐器30分、钢琴自弹自唱20分)。体育岗位加试内容为:队列队形口令+体操技巧,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美术岗位加试内容为:素描,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

  3. 总成绩。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

  (二)B类岗位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对专业测试合格者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

  总成绩以百分制按比例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及各环节占比详见附件1-2。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2-2。

  其中英语(4202)、音乐(4203)岗位的考试时间、方式及进入面试比例均按照A类同类型岗位进行。英语(4202)岗位同高中英语(3031)岗位、音乐(4203)岗位同高中音乐(3101)岗位,专业加试为舞蹈,满分50分,合格线为30分。

  (三)C类岗位

  1.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在合格线上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需求数1:2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分三组进行,组别通过抽签确定,每组对应招聘人数为:16人、17人、17人。

  3.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分别见附件3-1、3-2。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含加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根据考察情况作出是否聘用决定。

  七、公示及聘用

  1. 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实行市管校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考生,由各组总成绩第一名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以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5。

  C类岗位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聘用单位。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十、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律监督委员会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5。

  十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6),并对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附件1-1、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1-2、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1-3、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1、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类岗位笔试大纲.doc

           附件2-2、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B类岗位专业测试大纲.doc

           附件3-1、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A、B类岗位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附件3-2、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C类岗位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6、2021年江阴市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江阴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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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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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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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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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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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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