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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县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沁县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6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市人社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中小学幼儿教师60名,具体岗位详见《沁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简章》。

  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教师资格证要求: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在一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及学科相一致教师资格证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资格;

  7、不得报考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人员、在读的未毕业学生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8.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每个环节需提供本人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提前一天彩印),并按规定佩戴口罩。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提供近日核酸检测报告。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均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qinxian.gov.cn ,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及时关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可登录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下载并填写《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照片要求: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招聘各个环节相关事宜均通过沁县人民政府(http://www.qinxian.gov.cn)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考生提供)、报到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考生提供)、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1寸红底免冠照5张以供使用。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费用缴纳

  考试收费(50元/人),参照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低保家庭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现场予以减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完名后根据报名情况,若不达比例的岗位,须经公招领导组会议决定,调整或降低开考比例。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领取地点:沁县教育局。

  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笔试科目为一门,《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人社局0355-7022492、教育局0355-7022762)。根据成绩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公示,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

  入闱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自动放弃的,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形式,重点测评考生对教育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成绩当即公布,保留两位小数。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等于1:1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及查询时间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占60%和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超出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面试结束以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公示。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地点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

  (五)考察考核

  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同时对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主管部门向招聘领导组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七)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涉及选岗的,拟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用人单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聘用

  选岗结束后,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从报到之月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

  四、有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应当申请回避。

  2.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招聘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县纪委监委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有关招聘事宜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沁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355—7022492

  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355—7022762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下载:

  1.《沁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3.《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4.《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5.《疫情防控承诺书》

  6.《考生诚信承诺书》

  沁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

  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20年11月25日
 

 

山西沁县2020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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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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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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