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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丘县2020招聘小学幼儿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灵丘县2020招聘小学幼儿教师30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经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实施方案的批复,现将大同市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待遇及要求

  1.招聘计划总额30名(其中:小学教师岗位1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名;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本公告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要求一览表》。

  2.招聘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灵丘县正式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幼儿园教师仅限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户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小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岗位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时间截止于1年试用期结束时间”。

  6.年龄:1990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为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5.灵丘县辖区内在编的公办教师(含服务期满,已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20年服务期满,未递交辞职申请,且未被批准辞职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7.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与聘用单位直接领导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是专门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也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等条件要求,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无人报名,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自动纳入一般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

  2.本方案涉及到涵盖毕业、辞(职)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任职期、教师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3.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相应招聘岗位,并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和考生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情况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不达规定开考比例(3:1)的,则将该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报考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行岗位改报。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岗位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实施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分别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公告发布到开始报名)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挑选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自报名之日起至试用期满止)。在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

  (1)现场报名,不能代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报名时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 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应与所学专业、所报考的岗位学科相一致。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教师资格证的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并签订《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涉及本人签字的,报名时面对工作人员现场亲笔签字)。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 —2020年12月7日。

  (4)报名地点:灵丘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人事办公室。

  (5)制定《新冠疫情防控预案》,落实落细防护措施。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的考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后,方可进入报考场所。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

  (2)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受新冠疫情影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应聘手续时必须提供与报名信息对应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者不予聘用并记入诚信档案。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5),由服务所在地和当地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审核表填表说明)。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随时取消资格。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4、考试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5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教育理论、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选。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确认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教学能力测试委托专业招考机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应聘人员教材及教师用书自备,小学使用山西省2020学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目录中五六年级大同市通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英语教材,江苏教育出版社数学教材。幼儿园使用由朱家雄主编,海燕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的现行大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

   5.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最终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1个岗位,若最后1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 .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我县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1.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考试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手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防疫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考试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11月15日以来,去过天津市、上海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考试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应及时报告公开招聘面试领导组,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5.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 强化应急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 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15234209696    13028087793

  考务咨询: 0352–85227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

  2 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山西灵丘县2020招聘小学幼儿教师30人公告灵丘县2020年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附件1-5.docx

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11月26日
 

 

山西灵丘县2020招聘小学幼儿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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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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