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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编办、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共5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9名,永昌县教育系统4名,金川区教育系统22名。引进人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通过招聘引才引进教育急需紧缺人才,成立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召开校园专场招聘会,实地开展引才工作。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1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引进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文件中未列入的教育类相关专业,以岗位简表(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为准。

  4.需具有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按照2020年4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后期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聘用的,需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国有企业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引进范围
  (一)第一阶段引进范围

  1.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2.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3.2021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21届省部共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院校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2.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年毕业未就业和2021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3.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引进时间、地点

  (一)第一阶段。2020年12月5日-12月10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小组到第一阶段引才范围的部分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引才工作,具体引才地点和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2020年12月11日-12月15日,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和第一阶段引才情况,将第一阶段未完成的引才指标全部纳入第二阶段引才工作,组织考核小组到西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引才工作,具体引才地点和时间由考核小组另行通知。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12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证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53985056@qq.com邮箱(标题备注“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认真查阅《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专业和岗位代码,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重复交叉报名者,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
  网上报名时,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的扫描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业课程成绩单、自荐材料的扫描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未就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考核小组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小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网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成绩核查不计入考核成绩排序。

  (二)面试考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答辩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说课内容为本人应聘岗位相应学段现行教材;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进行才艺展示;应聘金昌市理工中专学校岗位(不含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本人专业教材内容说课。根据答辩和说课、才艺展示情况,考核小组当场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公布成绩。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终考核成绩。

  (四)签约。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聘用。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1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

  依据岗位类别、岗位代码、引进学科和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类别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拟引进人选选择引进单位并进行签约。签约时因签约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对确定的拟引进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拟引进人选取消其引进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符合递补条件的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考察时主要通过审核拟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信用中国”和“鼎立信”相关信息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备。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引才公告、引才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聘用人员,聘用和解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12〕175号),将符合条件和认定范围的人才,由教育部门向市委人才办申请认定其为金昌市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4年的可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其他事项

  (一)前期在每日甘肃网和“新甘肃”手机APP“2021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宣介会”专题上发布的2021年金昌市组团引进人才需求信息,仅作宣传推介使用,具体岗位设置、条件要求以本公告为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7100

  联系人:金昌市教育局    张文明

  咨询电话:(0935)8213295     18609458038    

  工作邮箱:153985056@qq.com

  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金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

  附件: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1: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2: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甘肃金昌市2020秋季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5人公告3: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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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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