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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我省笔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参加2020年笔试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0日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二、面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3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确认点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三阶段,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三)面试考核,时间:2021年1月9日—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四)面试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3月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三、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考生须本人亲自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培训机构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无效。
  1.2020年12月10日—12月1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报考考区”时注意:考生须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省高校园区各高校、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在校生,须选择“晋中市省高校园区”考区)。
考生面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2.参加2019年11月及以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本次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参加2020年11月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A.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B.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C.拔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第二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本人须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所选考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逾期未办理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考生现场确认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遵从确认点疫情防控要求,同时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户籍在山西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社会考生
  (1)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考生本人的居住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3.山西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2)。
  第三步:网上缴费
  2020年12月10日-12月16日,已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15〕241号文件执行,报考费280元/人。
  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则面试报名完成。未经现场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全科。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高级中学(含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中职专业课的面试科目见附件3。
  五、面试程序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考官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日语、俄语等科目,考生需自备教材,考官将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考生若对面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复核统一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律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3月13日18:00前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申请表(见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见附件5),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准考证号”,逾期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漏评和合分错误,成绩复核结果将于3月20日前通过邮箱通知考生。
  考生面试合格后,可自行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均可),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参见各市教育局发布的认定公告。
  七、考生须知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6),了解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生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7)(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2.考生应凭打印的本人《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迟到15分钟以上,禁止参加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4.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候考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7.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kszx.cn/
  各市咨询电话:
  太原市:0351-3199908;大同市:0352-2537449
  阳泉市:0353-2297070;长治市:0355-2058509
  晋城市:0356-2066106;朔州市:0349-8851183
  晋中市:0354-3806644;晋中市省高校园区:0354-3806644
  运城市:0359-2216398;忻州市:0350-2020429
  临汾市:0357-3063355;吕梁市:0358-8211682
  附件1: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名称 确认点地址 确认点电话

 
特别提示:
1.以下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在本校设立的确认点确认: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中北大学、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校区)、太原科技大学、太原工业学院、太原学院、太原幼儿师范学校。
请以上学校在校生关注本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2.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籍或居住证明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确认点确认。
小店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小店区晨光西街10号 0351-7172981
迎泽区招生考试中心 迎泽区庙前街19号 0351-4959428
杏花岭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北大街145号(杏花岭区四中西门) 0351-3197970
尖草坪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柴村迎宾北路19号 0351-6036638
万柏林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万柏林区前进路21号 0351-6180194
晋源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晋源新城(教育局院内) 0351-6592513
清徐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清徐县清源路36号 0351-5722590
阳曲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原太高速黄寨出口北300米 0351-5568908
娄烦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娄烦县城南大街(县教科局) 0351-5321099
古交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古交市大川东路21号 0351-5147880

 
特别提示:
1.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晋中学院的在校生,在本校确认点确认。
2.以下学校的在校生在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确认: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传媒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其他考生选择以下户籍或居住证明所在县(市、区)招生办确认点确认。
榆次区招生办 榆次区玉湖路49号 0354-3806730
榆社县招生办 榆社县东大街2号 0354-6621935
左权县招生办 左权县旧职业中学(太子莲池路10号) 0354-8631757
和顺县招生办 和顺县中和南街(原南关小学) 0354-8124701
昔阳县招生办 昔阳县新建路政府南院 0354-4326138
寿阳县招生办 寿阳县朝阳街106号 0354-4606517
太谷区招生考试中心 太谷区文化广场教育局北门口 0354-6223252
祁县招生办 祁县丹枫东路14号 0354-3836484
平遥县招生办 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审批大厦七楼711 0354-5868095
介休市招生办 介休市职业中学教科局院内 0354-7281526
灵石县招生办 灵石县天石大厦东四楼 0354-7618622
山西农业大学 太谷县铭贤南路1号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教务部网页(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6288254
山西农大信息学院 太谷区学院路8号(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5507752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榆次区广安街189号(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3127284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 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学街209号基础学院一层大厅 0351-3176750
太原师范学院 大学街319号三行楼教务处五层A525(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2886315
晋中学院 榆次区文华街199号各学院(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3985582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太榆路武宿南16公里处办公南楼204(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1-7691716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区8号路15号学院主楼五层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4-3996523

 
平城区招生办确认点 文昌街平城区教育局4层 0352-5022331
云冈区招生办确认点 云冈区安居街云冈区招生办 0352-7055839
新荣区招生办确认点 新荣区长城西街新荣区教育局招生办 0352-7648807
云州区招生办确认点 云州区老帅街1号 0352-7298862
阳高县招生办确认点 阳高县辕门西街八胡同对面 0352-6623369
天镇县招生办确认点 天镇县新城教科局 0352-6822174
广灵县招生办确认点 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教科局 0352-8823293
灵丘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灵丘县新华西街教科局 0352-8522427
浑源县招生办确认点 浑源县书院街教育科技局 0352-7227010
左云县招生办确认点 左云县林河南路教育科技局 0352-7931312
大同大学确认点 大同大学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7563166
0352-7158317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同师范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2186803
大同幼师确认点 大同幼师教务处(只接收本校学生报名确认) 0352-2186908

 
阳泉城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阳泉市城区招生考试中心(东营盘一巷2号) 0353-3034023
阳泉矿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阳泉市桃北中路100号(阳泉外国语学校) 0353-4196001
阳泉郊区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3号 0353-5151375
阳泉平定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平定县教育科技局一层 0353-6062277
阳泉盂县教育科技局招生办公室 阳泉盂县秀水东街194号 0353-8095927
长治 华北机电学校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延安中路420号 0355-2058509
晋城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晋城技师学院内体育场室内馆(晋城市上辇街239号) 0356-2066106
朔州 特别提示:
    在朔州市范围内就读但未设立确认点的院校在校生(中北大学朔州校区、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朔城区教育局确认。
朔城区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鄯阳街文体大楼304室 0349-2151734
平鲁区招生考试中心 平鲁区教育局四楼西招办信息中心 13383499281
山阴县招生办 山阴县教育局四楼招生办公室 0349-8170620
应县招生办 应县图书馆楼东二楼 0349-5064115
右玉县招生办 右玉县教育局三楼西招考中心 0349-6674405
怀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4号楼 18634900644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楼315室 0349-8809888
运城 特别提示:
在运城市范围内就读但未设立确认点的院校在校生(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在盐湖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确认点确认。
盐湖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运城市盐湖区禹都东大街425号(运城市盐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0359-2381617
永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永济市教育科技局(永济市舜都大道14号) 0359-8036878
河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河津市教育科技局(华兴路集中办公区) 0359-8840376
芮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芮城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生办(永乐北路9号) 0359-3028701
临猗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临猗县教科局四楼招生办(府西街1026号) 0359-4037186
万荣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万荣县教育科技局南四楼 0359-4529793
新绛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新绛县学府城教育科技局一楼东端 0359-7548651
稷山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稷山县教育科技局一楼 0359-5531392
闻喜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闻喜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考中心 0359-7031813
夏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夏县东风西街31号教科局二楼 0359-8532069
绛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绛县振兴街西段(绛县教育科技局二楼招生办) 0359-6532654
平陆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平陆县傅岩路南22号(平陆县教育科技局二楼考试中心) 0359-3530515
垣曲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垣曲县中条大街中段教科局三楼 0359-6029823
运城学院 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教务处 0359-2090104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空港南区裴相路855号 0359-2550615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区学院西路2号 0359-2505619
忻州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成职教科 0350-8675725
忻州师范学院 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只接收本校在校生) 0350-3339096
临汾 山西师范大学 尧都区贡院街1号山西师范大学教务处(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2051073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 尧都区解放东路657号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3012019
山西师大临汾学院 尧都区鼓楼南大街18号山西师大临汾学院(面向本校在校生) 0357-2580515
华门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华门景区正门东南侧(面向其余考生) 0357-3063355
吕梁 离石区招生考试中心 离石区招生考试中心(原科技局一楼104) 0358-8218839
孝义市招生办 建东街(53号)进修校内一层(建东街渤海湾对面) 0358-7626816
汾阳市招生办 汾阳市南门小学南熏校区三层招生办 0358-7228671
文水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文水县教育科技局二楼西(212室) 0358-3089110
临县招生考试中心 临县新城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0358-4423567
交城县招生办 交城县教育科技局(县城西街迎宾路2号) 0358-3537298
方山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东二楼三室 0358-6022237
柳林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柳林县青龙文化大楼0811 0358-4012245
中阳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中阳县县委集中办公区3号楼3层 0358-5300513
石楼县招生事务中心 石楼县文化大楼四楼(408室) 0358-5723363
岚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岚县招生办(育红中学东侧) 0358-6727143
兴县招生考试中心 兴县教育科技局二楼 0358-2379517
交口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三楼招生办 0358-5440077
吕梁学院教务处 综B教学楼111、112办公室 0358-8220037

点击下载附件2:山西省普通高校学生在籍学习证明
附件3:
中职专业课面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D01 农林牧渔类   D11 休闲保健类
D02 资源环境类   D12 财经商贸类
D03 能源与新能源类   D13 旅游服务类
D04 土木水利类   D14 文化艺术类
D05 加工制造类   D15 体育与健身类
D06 石油化工类   D16 教育类
D07 轻纺食品类   D17 司法服务类
D08 交通运输类   D18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D09 信息技术类   D19 其他
D10 医药卫生类      
           

 点击下载附件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5:
山西省2020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接收考生成绩复核材料邮箱

所报考区 邮箱 联系电话
太原 tyszbzhk@163.com 0351-3199908
大同 42057004@qq.com 0352-2537449
阳泉 794990500@qq.com 0353-2297070
长治 czzkzxbgs@163.com 0355-2058509
晋城 475389770@qq.com 0356-2066106
朔州 593686319@qq.com 0349-8851183
晋中、高校园区 jzsjszgcy@163.com 0354-3806644
运城 yckssk@163.com 0359-2216398
忻州 32382877@qq.com 0350-2020429
临汾 1280978308@qq.com 0357-3063355
吕梁 422543501@qq.com 0358-8211682

附件6:
  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一、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须遵守省、市疫情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对于扰乱现场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本人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附件7)(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交给监考老师查验,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给所在市考试部门。登记表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三、考前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提前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考试当天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健康状况检测登记表无异常情况、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考生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考点。
  四、入场时按监考员指令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入场,考试结束后保持间距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五、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由各市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六、考生赴考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或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点击下载附件7: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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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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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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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6日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非编教师、驻校教官、生活老师14名。

一、招聘计划

1.教师8名(其中高中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历史、日语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

2.驻校教官4名

3.生活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同时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编教师

(二)驻校教官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驻校教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学历到高中;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党员、在部队期间曾担任思想政治工作、有学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生活老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丰富的学校宿舍管理经验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2.限女性,年龄30周岁至46周岁;

3.热爱学生、责任心强,善于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协作、信息化工作能力。能长期住校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福利待遇

1.参照在编教职工,待遇优厚,建立工资增长考核机制;

2.购买五险;

3.招聘录用后的教师,可参与职称评定。

四、招聘程序

1.非编教师

笔试→面试→体检

2.驻校教官、生活老师

面试→体检

五、报名

1.时间:即日起报名,聘满截止。

2.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一张个人生活近照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48449713@qq.com(教师岗)、335830454@qq.com(驻校教官、生活老师),邮件及简历命名为“应聘XX+姓名+电话+应/往届+学历+毕业学校”。

应聘教师咨询电话:

13883898356(徐老师)

15223057608(石老师)

15023755792(刘老师)

应聘驻校教官、生活老师咨询电话:

13883864997(张老师)

1573650435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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