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要求和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笔试合格且户籍、学籍(在校生)在贵州省或已取得贵州省居住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校生指:贵州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0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12月13日下午5: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及考区,并完成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确认

  由于考生在笔试环节已经通过现场审核确认并做了信息真实承诺,为方便考生,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完成报名后,稍后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状态。如果审核确认状态为“不合格”,请及时按照审核备注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重报或电话咨询。

  (三)网上缴纳费用

  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务必于2020年12月16日24: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规定收费20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考区电话(详见各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如考区不能解决,请及时向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51—83227475)。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此次不开设《小学全科》考试。

  四、面试方法

  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0日(个别考区有可能因考生数量大而顺延至2021年1月11日或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

  (二)本次面试共设十个考区:贵阳、遵义、毕节、铜仁、黔东南、安顺、六盘水、黔南、贵定、花溪大学城。由于报考人数分布不均,各考区报考人数达到容量上限后,该考区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需提早报名,否则会出现所报考区容量达到上限后无法选择所报考区的情况。由于本次面试考生规模较大,各考区可能会安排不同地址的分散考点(考点分配由系统在所报考区内随机安排),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以免造成延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所报考区联系,各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如下:

考区

考区联系电话

贵阳市

0851-86702453

遵义市

0851-28928298

毕节市

0857-8330294

铜仁市

0856-5220327

黔东南州

0855-8558658

安顺市

0851-33323202

六盘水市

0858-8601424

黔南州

0854-8738305

贵定

0854-4956639

花溪大学城

0851-83227096

  (三)本次新增特殊教育面试科目,新增科目只在贵阳考区开设考场,请考生报名时特别注意报考地点。贵定考区不开设日语、俄语和中职考试。

  (四)为确保面试顺利进行,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面试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导致考生本人无法完成报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禁止学校或培训机构代替考生报名。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具备鉴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符合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不符合面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9年下半年及以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在教师资格面试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考生可通过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3日。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七)请考生按照省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认真阅读《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详见附件),做好自我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各考区做好考试防疫工作。

  (八)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doc

贵州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1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贵州教师资格考试群:474064200贵州教师资格②

贵州省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