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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招聘教师9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2020年招聘教师97人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武汉、西安等2个考点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以高学历报考低学历要求岗位的,其任一学段符合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即可。如岗位“小学语文11”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本科:教育学(B04);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戏剧与影视学类(B0506);研究生:教育学(A04);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如以本科学历报考,则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的符合条件,如果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该岗位,本科专业为“英语”、研究生专业为“新闻学”,或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专业为“日语语言文学”,均符合报考条件。

  (4)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9年12月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承诺于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预报名。招考点接受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次招考设定武汉、西安等2个考点。考生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开始接受报名,每个考点所设置岗位的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武汉考点: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3楼。

  西安考点: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5号吉源国际酒店1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同一考点现场允许调剂岗位,现场报名并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

  (二)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须贴本人相片、本人签名,一式两份,收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毕业生推荐表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境外院校成绩单须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收原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综合素质考察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办法,根据考生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学习成绩以及在校表现、实习表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表现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考生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各考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12月16日(星期三)14:00后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进行候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落实,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该岗位入围体检人数。

  1.若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若(A+2)/3≥B,则C=B;若(A+2)/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的,依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2月18日(星期五)9:00后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和体检等环节,均需按要求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当地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5176;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5.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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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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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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