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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市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5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洪江市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5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普通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28名。详见《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1、普通高中教师: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不限师范类。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1、报考者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28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8日后出生。

  (四)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状况: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者必须是2020年12月28日及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且2021年上学期能够正常上岗任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现役军人。

  5、有精神病史、吸毒史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止。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按学段和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合格分数线。

  4、报考者需现场提交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用于核对学历,未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及档案。

  5、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21年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报名地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9日上午 9:00-11:00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进行(如因报考人数太多需分批组织考试的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rsj/index.shtml)的公告。

  2、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50%)。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课题由评委当场确定。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即形不成竞争),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2、教材范围:普通高中为高一年级教材,初中为初二年级教材(化学为初三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教材版本为洪江市现行使用的版本,若在规定教材范围内没有教材的,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教材范围。

  六、岗位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拟定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片段教学成绩依次排名,若片段教学成绩相同的加试一次(方式另定)。

  七、体检、考察

  岗位拟确定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进行,通过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替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只受理实名举报)。公示合格但本人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审批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凡公示合格后不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的标准执行。录用后三年内不能调离任聘学校,五年内不能调离洪江市。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洪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来洪返洪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考生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具体事宜请咨询洪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7733380。

  (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732781(人社局)

  0745—7736273(教育局)

  附件:    

  1、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

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学 段

学      科

合计

备注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政治

历史

地理

普通高中

3

1

       

1

 

5

 

初中

3

5

1

2

2

2

2

2

19

 

小学

13

12

3

         

28

 

合计

19

18

4

2

2

2

3

2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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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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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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