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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费县2020年招聘临时代课教师3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费县2020年招聘临时代课教师3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临时代课教师,派遣到费县部分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不限户籍。

  (二)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条件:具有或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四)年龄条件: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②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④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被治安处罚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0日上午9:00—12月21日下午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11:00—12月22日上午12:00。凡逾期不参加网上审查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2、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2月20日上午11:00至12月22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于2020年12月2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查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拟确定聘用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审查材料:

  1、《2020年费县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审查组保留复印件,原件本人带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笔试时间:12月27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7日。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3、体检、考察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出现笔试成绩并列,依次按第一学历从高到低,第一学历毕业时间从早到晚,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从早到晚录取,仍然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并列依照第四条第三款处理;招聘计划缺额部分,采取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并列的依照第四条第三款处理。

  3、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劳务合作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2、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用人单位和县劳务合作中心统一提供工作岗位,学校与个人双向选择,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县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聘用待遇

  (一)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实发工资(含绩效部分)2000元左右(缴纳保险后)。用人学校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考勤考核等。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539-5682012

    附件: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代课教师岗位计划表.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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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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