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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

  根据区委高水平建设 “美好教育”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指标553名,其中中小学253名、幼儿园300名。具体岗位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含区外在职在编教师),户籍或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下同)范围如下:

  (一)中小学岗位:杭州市户籍或生源。

  (二)幼儿园岗位:A类为杭州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2020和2021两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B类为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户籍或生源的社会人员(除普通高校2020届外);C类为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2020和2021两届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户籍或生源地放宽到浙江省:省优校优毕业生、地市级教坛新秀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教坛新秀、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岗位暂免);社会人员具有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岗位、特教和幼教C类暂免)。

  (五)具有岗位相应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详见计划表),研究生应具有相应学位。港澳台、国外留学生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其它说明:

  1. “应届生”指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外的人员。

  2. 报考学历和所学专业应出自同一毕业证书。呈报学历高于“学历起点”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留学生专业应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3. 应届生按呈报学历专业对应的学科报考。社会人员报考高中、初中者按呈报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对应的学科报考,社会人员报考小学者按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的学科报考。地市级教坛新秀、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的学科报考。幼教C类岗位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

  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按呈报学历专业对应的学科报考。资格证层次为普通高中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可报考社会,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报考科学。小学教育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教育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音体美专业说明:音乐学科(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声学和器乐专业),体育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美术学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书法和中国画专业)。

  4. 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为现场复审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报考系统:http://220.191.163.123:8082(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注册报名:2020年12月21日9时至26日16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

  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到期将关闭报考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 网上初审:2020年12月27日9时至30日16时。在报考系统内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在此期间,报考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 查询并再次报名:2020年12月30日20时至31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陆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2020年12月31日16时至2021年1月1日16时。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概不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相关比例: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比例为3∶1。其中,研究生岗位、高中和特教比例为2∶1。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研究生岗位不核减),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按要求改报。

  6.打印准考证:2021年1月1日21时至3日12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整个招聘过程均需使用,务必要保存好。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3日上午9:00-11:00。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试卷分别设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的各学科试卷。

  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 笔试成绩:笔试后三天内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4. 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上述“相关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不再改报。此后,招聘指标以此核定指标为准。

  (三)现场复审

  1. 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电大萧山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2. 参加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研究生岗位均入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的最高比例:招聘 1~2人为3:1, 招聘3人及以上为2:1。

  3. 复审流程: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现场复审合格并交齐材料者有效。

  (四)面试

  1. 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入围面试。

  2. 形式和权重: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公共面试按3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教育局集中组织;专业面试按2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各招聘高中和片区指导中心组织。研究生岗位只进行公共面试(有技能特别要求的加技能测试,公共面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40%和60%),按10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教育局集中组织。

  3. 合格线: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各设合格线,各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分(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 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4. 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面试和公共面试为序列成绩高者列前位;均并列时进行加试。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届时领取《体检通知》,应交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园)实施考察。

  (七)资格再审

  2021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八)公示

  资格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录用

  2021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均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凡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录用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以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报考者无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考生在各程序报到时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提供来浙后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有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622107。

  附件: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附件1-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表1中小学、表2幼儿园).xls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附件2-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xls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附件4-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目录.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5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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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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