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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0招聘教师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0招聘教师12人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下称“学校”)是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品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合作创办的一所高起点、高平台、高品质的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实施全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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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位于被誉为广州东部板块的黄金走廊的新塘镇官湖村,地铁13号线官湖车辆段上盖开发项目(星图花园)内,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广州东TOD新城中心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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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有将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各职位条件要求见职位表。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需求计划如下,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1年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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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5)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1年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21年尚处于择业期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应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且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条件)。社会人员应于报考前取得上述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毕业之日起6个自然月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7日以后出生,含当天),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7日后出生,含当天)。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的截至之日。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任一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基础教育专业技术序列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免于综合素质评估和笔试,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择优录取。

  8.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9.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0.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jyfzzx.scnu.edu.cn/)、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招聘对象、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时至1月7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后不能无故放弃笔试,须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或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

  五、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按笔试占40%、教学能力测试占6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能力测试没有达到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考生在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月16日上午9:30时间段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

  4.笔试方式和考试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2)5<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该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3)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5,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

  3.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分职位按1:3(不含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应聘人员)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5.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资格审核

  综合素质评估后,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按网站通知。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本人到场参加审核,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表》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3.因资格审核不通过存在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若仍不足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

  4.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5.参加资格审核人员经审核合格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

  2.地点:按网站通知。

  3.测试内容与形式:教学能力测试分学科组进行,测试形式为:微格教学(15分钟)+问答(3分钟)+才艺展示(2分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考生另加5分钟的实操技能测试。

  4.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

  5.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教学能力测试最终成绩。

  6.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7.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六、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增城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确定为拟体检人员的,如自动放弃,须在体检前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体检后不接受任何自动放弃申请。

  (二)考察

  1.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时交择业期毕业生交就业协议原件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单),其他人员交考察要求的有关材料(届时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1.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1年8月1日前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未经批准在2021年8月1日前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聘用

  1.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取消编制。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所缺岗位分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十、有关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各环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核。

  十一、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所填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本公告凡提及“以下”“以上”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

  5.拟聘人员提交教师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属于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8.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9.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联系人:李老师13631480766;黄老师18926269707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中心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新塘学校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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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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