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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度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唯一所具有艺术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人数3800余人,教职工160余人。学校现开设有学前教育类、艺术表演类、艺术设计类、电子商务类、普通高中等共8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及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是市级重点建设专业。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美好教育发展,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2018年、2019年毕业未就业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先报考,如被聘用,须在一年试用期内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有其他岗位要求的必须获得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或从业资格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数量

  1.招聘高层次、高学历教师1名。

  2.岗位简介

  中职学前教育教师(1041),学前教育学专业,从事中职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工作,招聘对象为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硕专业一致。

  (二)报名人数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人数:已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人数5人。

  2.根据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精神和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已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zrsks.com.c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成功报名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航海校区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地点: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航海校区

  时间:12月24日上午9:00-11:30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2份。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查

  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核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教育局、学校等网站公示。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学校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招聘公告及附件表格内的电话。

  (六)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拟定于12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1.考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察,并对应聘者的创新能力、应急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进行测评。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教学技能测试进行。经郑州市教育局审核、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如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未形成竞争时,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可加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同等条件下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豫检会〔2019〕5号)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郑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监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7185831 0371—66962327

  学校联系电话:0371–66968309

  学校监督电话:0371–86137925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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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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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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