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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兴隆县2020年招聘51人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承德兴隆县2020年招聘51人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承德市编委办《2020年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核准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中教师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12月11日到2002年12月1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凡符合教师考试报名条件,涉及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高校毕业生解释: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承德市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口、工作时间、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计算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 11日通过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岗位。

  2.报名地址: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 22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不接受委托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资格审查缴费:由县人社局、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6.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12 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领取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7.开考比例:根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笔试低控制分数线。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的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适时在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发布,并在县政府门口张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在兴隆县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2.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资格审查当日前14天记录)、《健康状况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笔试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按照设定笔试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兴隆县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其余分数总和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教材为2020年高中现用教材:语文(修一,人教版)、数学(修一,人教版)、英语(修一,人教版)、物理(修一,人教版)、历史(修一,人教版),化学(修一,苏教版),生物(修一,人教版),政治(修一,人教版),心理(高一职业生涯规划课,济南出版社 )、体育(修全一册,科学出版社)、地理(修一,湘教版)、美术(修一,人教版)、音乐(修一,湖南文艺出版社)。

  4.总成绩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组织。考生分报考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下列次序确定人选: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为兴隆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次序录取;②笔试成绩高者;③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师范类院校优选录取);⑤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教学工作经历相同的,按高中、初中、小学教学经历长短次序优先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 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时间在兴隆县政府网站适时发布。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0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八)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若试用期内国家未如期组织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由用人单位与其约定取证期限并写入聘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高考防疫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县2020年高中教师选聘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5.doc
  2.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3.疫情防控要求;

  4.健康承诺书;

  5.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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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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