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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端州区2020年招聘教师3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端州区2020年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教育系统近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端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指标共31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

  说明:以上指标按学段和学科分解为岗位,相同学段及相同学科视为同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编码],可包括多所学校指标。端州区教育局有权对所招聘人员根据用人需求,统一制定分配方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毕业生(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以及符合择业期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或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3.“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并且必须于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实践或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被录(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须在端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报考边远学校岗位的还须在所分配学校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含区内公办学校间)。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包括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应)。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承诺在约定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城区学校教师岗位

  城区学校教师岗位可接受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但必须是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边远学校教师岗位

  1.边远学校教师岗位仅限于本科以上学历,且有2学年或以上连续、对应报考岗位相应学科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历、表现合格以上的社会人员报名,要求所学专业对口,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

  2.教育教学经历可以是不同学校的教育教学经历,但在培训机构的工作经历不视为相应教育教学经历,且工作经历是连续计算的不能合并计算,产假除外。

  四、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0:00至12月25日24:00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3日8:30至12月30日12:00止,考生可在这时间登录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逾期审核系统将关闭,审核工作停止。

  3.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请于2021年1月11日9:00起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在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清晰度等,否则后果自负。

  2.提交完成后需经网上审核确认公布才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最终报考资格以现场审核材料通过为准。

  3.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确认办法

  1.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审核,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则确认网上审核通过。

  2.报名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网页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须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现场带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时间咨询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58-2279344、0758-2232023或0758-2288079。

  注意:

  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结果一般是在考生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请考生注意登录网站查询。“退回补充材料”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职位并于2020年12月30日12:00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提交申请该职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形式由推荐面试、笔试、资格审核、试教(含技能测试)四部分组成。

  (一)推荐面试

  1.本次招聘考试首先对成功报名的全部人员进行推荐面试,推荐面试满分100分,推荐面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10%,推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同一岗位根据推荐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推荐面试人数进入笔试。

  2.推荐面试当天公布成绩,排名和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推荐面试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qdz.gov.cn/)的政务公开>新闻动态>通知公告(下同)公布,有入围人员确定放弃笔试的可以由下一名考生进行递补。

  3.如果推荐面试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时出现因考生同分超过1:5比例时,则按评委组长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二)笔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含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端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查分时间3天。具体查分事项另行通知。

  3.同一岗位统一排序,根据笔试最终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3时,则同一报考同岗位且在1:3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资格审核。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成绩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说明: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参加笔试考试后在指定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到端州区教育局七楼人事股2室(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的须提交加分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三)资格审核

  1.通过笔试入围资格审核人员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入围资格审核人员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接受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料请参照《2020年端州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目录表》(具体见附件3)准备。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虚假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资料审核不通过而取消报考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同样参加现场资料审核。现场提交的审核资料不退回。

  2.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料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空缺按顺序递补。

  (四)试教(含技能测试)

  1.通过现场资料审核的人员需要参加试教(技能测试),具体说明如下: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均需要参加试教,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位还须参加测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试教(含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试教30%、技能测试30%计算)。试教(含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举止形态、应急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学科教学能力等。技能测试通过现场测试专业技术,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水平。

  2.当场公布考生试教(含技能测试)成绩。

  (五)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端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推荐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60%;其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的考试总成绩=推荐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30%+技能测试考试×3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自主分配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不按时体检作弃权处理,再按成绩递补入围人员);如果综合总成绩出现同分超岗情况,则以三次考试按【试教->笔试->推荐面试】的顺序根据各次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先后次序。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自主分配

  本次公开招聘如果有岗位包括多所学校指标的,应集中全部入围本岗位体检考生召开岗位自主分配协调会,由考生按成绩排名先后次序自行选择学校,结果当场公布确认。如果考生拒绝选择或无故缺席,视为拒聘,取消考试成绩,视情况按成绩向下递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端州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说明:如有考生因体检、考察或者主动放弃岗位而造成空缺的,则由递补考生直接分配到空缺岗位,不再进行新的岗位协调分配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是否递补聘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端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经用人单位评鉴表现合格的,给予转正。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评定不胜任现职工作(不称职);经教育仍不转变,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予以辞退。对于符合《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的考生,约定试用期满前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文件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请随时留意端州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信息,不要错过相关时间点,否则后果自负。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

  (六)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2.所有人员在进入考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3.在考点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端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端州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岗位信息表(公开招聘).doc

  2.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3.2020年端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资格审查目录表.xls

  4.端州区2020年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5.端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考察情况表(拟录人员提供).doc

  6.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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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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