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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城区2021年招聘合同制教师24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惠城区2021年招聘合同制教师244人公告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短缺学科合同制教学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244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学历条件

  1.初中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2.小学教师: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最后学历为本科以上毕业,或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惠城区在职在岗编内教师或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

  四、薪酬待遇

  合同制教学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和绩效工资,不含年终绩效考核奖),由区财政局统一核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支付。

  五、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月31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最新公告栏”,找到《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公告》,在附件中点击进入“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合同制教学人员招聘系统”。

  请应聘者进入系统报名时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系统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情况。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初审地点:惠城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河南岸街道红楼路86号)。

  3.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报名表链接后进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毕业证(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专插本、专升本、函授本科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若是国(境)外学历则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本科完整的学业成绩单;专插本、专升本、函授本科应聘者须同时提交全日制专科完整的学业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或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4.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7日9:00开放准考证打印,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请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2021年1月8日17:00关闭准考证打印功能,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综合知识(所有学科使用同一份试卷),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及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进入面试的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暂缓提交,但须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须提交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等,且必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面试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合同制教学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或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50%。

  (六)录取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行录取,具体录用名单请关注有关招聘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3年)。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合同制教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学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惠城区2021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短缺学科合同制教学人员职数表.xls

惠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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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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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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