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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1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1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84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教育局所属7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3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http://edu.chengdu.gov.cn/),成都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http://cdhrss.chengdu.gov.cn,办事服务→人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栏)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http://www.cdshishi.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488名,实有人员430名,空缺58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二)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http://www.cdqz.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445名,实有人员407名,空缺38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三)四川省成都市树德中学(http://www.sdzx.net/),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687名,实有人员626名,空缺61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初、高中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四)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https://www.cdtx.net.cn/),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99名,实有人员95名,空缺4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学标准,对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障碍三类残疾学生进行相应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教育。

(五)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cdjky.com/index.html),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管理岗位9名,实有人员8名,空缺1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90名,实有人员77名,空缺13名。主要负责教育决策研究、教学业务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指导、教育督导评估、教师继续教育等。

(六)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http://www.cdjzs.com/),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77名,实有人员49名,空缺28名。承担全市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应用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教育装备(场馆)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维护、应用及数据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教育资助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服务规划、管理、指导的事务性工作。

(七)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cdjyrc.com/),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专业技术岗位20名,实有人员15名,空缺5名。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考核评测等工作;承担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成都)建设及政策研究,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工作,成都教育政务新媒体运行相关工作,全市中职、普通高中学历认证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部属师范院校2021年、2022年应届公费师范生;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和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说明。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分为集中招聘和分散招聘。

(一)集中招聘

成都市教育局在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举办两场“蓉漂教育专场招聘会”,各招聘单位到会宣传,接收简历投递,开展考试(考核)。

1.集中招聘时间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10月23日

西南大学:2021年10月30日

2.集中招聘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体育馆。

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请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以外的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提前与拟应聘单位确认简历投递和报名的具体方式。)

(二)分散招聘

各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接收简历投递,进行第一阶段面试考核。分散招聘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温馨提示:分散招聘的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74号);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根据单位需求,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附件。(温馨提示:因疫情原因,请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以外的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提前与拟应聘单位确认简历投递和报名的具体方式。)

应聘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方式,分岗位分阶段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1.教师岗位第一阶段为面试考核。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思维、应变、协调能力等;第二阶段进行到校试讲或说课。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或说课成绩×60%。

2. 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招考专业技术岗位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招聘单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按照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进行,时间待定,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应不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

4.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5.考试(考核)总成绩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同一岗位考试(考核)人员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试(考核)成绩待考试(考核)程序全部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告知。

(四)体检。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体检。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技术岗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管理岗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政审考察。考察按《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招工作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教育局监察室,028-61881680。

七、本公告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官网告知或由各招聘单位告知。因报考者不作为或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三)咨询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成都市教育局电话(028-61881683)。

九、疫情防控须知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提前关注目的地和有关高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若因疫情原因,在公告时间内无法开展招聘活动的,将及时在成都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chengdu.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或考试(考核)前14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报名、考试(考核)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附件:2021“蓉漂”人才荟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四川成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133人公告2021蓉漂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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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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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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