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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博罗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博罗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33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部分学校教师不足问题,经研究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及办法

  根据《博罗县2019-2021年度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数共计133个,其中小学岗位87个,初中岗位46个。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岗位数,按照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设7个招聘点,其中小学4个,初中3个(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品行良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

  4.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其中:小学语文岗位放宽至师范类的大文科和非师范类的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专业;数学岗位放宽至师范类的大理科和非师范类的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6.凡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全国高校英语专业等级证书(TEM-4或TEM-8)或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证书(CET-4或CET-6)。

  7.已聘用为我县合同制教师或已在2021年合同制教师招聘中挑选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学历条件

  1.应聘初中数学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专毕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中学其它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体育、美术、音乐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其它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专毕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其它

  1.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1)应聘小学岗位的博罗县户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参加“三支一扶”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

  (3)在惠州市行政区域服役的军属配偶持有效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取最高加分,加分项目不进行累加,且考生笔试成绩(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该学科总分的60%以上,包括本数)的应聘人员才享受加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聘用为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3.本公告涉及“以上”或“以下”数字的表述的,包含本数,如: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10月23-25日;

  2.地点:各招聘点(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考试、应聘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应聘资格,并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提交材料

  报名表、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

  5.在现场报名且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

  (1)笔试:10月30日上午;

  (2)面试:10月30日下午。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在同一天进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招聘点参加考试。

  3.笔试、面试试题采用统一命制试题。

  (四)评卷与成绩复核

  各招聘点将面试成绩(含原始材料)汇总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局人事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笔试评卷,教育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可复核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又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时主评委的评分较高者确定。若进入被确定体检阶段人员不服从具体岗位安排的,取消其体检即进入下一个考察阶段资格,其空缺岗位由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经教育主管部门与人社部门复核后的总成绩、考生成绩查询与被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及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由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六、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弃权的,则在应聘该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某岗位没有合格人选,可从其他岗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方法如下:

  (一)若某岗位是初中岗位,在应聘该学段其它相近学科(文科、理科)的岗位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若某岗位是小学岗位,先在应聘该学科初中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的,则在应聘该学段其它相近学科(文科、理科)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若按以上办法递补仍出现空缺的,按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不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选择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3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符合应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15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

  (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小学合同制教师年薪60000元,每月工资4500元(含“五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每学期绩效工资3000元;中学合同制教师年薪66000元,每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每学期绩效工资3000元。

  (二)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相同节假日天数。

  (三)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待遇。

  (四)与公办教师同等享受学校或博罗县教育局提供的教师培训。

  十、优惠政策

    已聘用为博罗县合同制教师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参加我县公开招聘编内教师时,我县根据其在公办学校的服务年限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工作满1年笔试成绩加2分,满2年加4分,满3年加6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十一、防疫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附件3),打印并如实填写《广东省人事考试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进入资格审核、笔试现场、面试现场凭粤康绿码、行程卡(考前14天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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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①进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选择“粤康码”—通过验证后获取相关信息;②在“粤康码”页面右下角点击“行程卡”—输入手机号查询后生成行程卡;③为防止人员聚集,请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前提前进行截图(当日入场前1小时内的截图图片),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内其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省份来(返)惠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执行健康管理措施。

  (三)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应聘人员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纪律要求

  各考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本公告由博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杨老师、谢老师):0752-6297805、0752-6624110

  2.各招聘点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投诉及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协调组:0752-6736065

  附件:1.博罗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2.博罗县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各招聘点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3.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pdf

     4.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5.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内其他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省份来(返)惠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                     通知.pdf

博罗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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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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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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