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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成华区2021“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8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2021“蓉漂人才荟”招聘教师8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拟赴高校公开招聘85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26所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8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1》《岗位表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公费师范生,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及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2022年毕业,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1日及之后(博士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及之后);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专业和资格(详见《岗位表1》《岗位表2》)。

2021年高校毕业生须具备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2021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材料,含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至14: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体育馆现场报名。

(2)西南大学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9:30至16: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主会场(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及西南大学10教(102)分会场现场报名;

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9:30至15:30校外报名点(重庆北碚区天生新村65号铂悦雅舍酒店大厅)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或现实表现情况证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等)、个人自荐材料1份和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个人自荐材料1份和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收取的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学科岗位及要求报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面谈及资格初审,并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向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送《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供招聘单位参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考生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与岗位匹配度以及举止仪表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情况及面谈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甲医院完成体检,将未经拆封的体检报告邮寄至招聘学校。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学校签订用人单位及高校版《聘用协议书》。用人单位版《聘用协议书》由招聘学校及考生签订,高校版《聘用协议书》经高校加盖公章后,由考生邮寄给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成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再邮寄给考生。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2.拟聘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协议自行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成华区教育局对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

5.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3515235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18080100081(东北师范大学及西南大学现场)

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

1.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东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西南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成都市2021“蓉漂人才荟”成华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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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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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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