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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学院2021第二批教师招聘2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文山学院2021第二批教师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实际及学科建设的需要,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情请登录文山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查看。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详见《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报名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文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毕业证书(自本科以来)、学位证书(自本科以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招聘计划表中其他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资格复审时间与领取准考证时间同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15:30到文山学院人事处报到,参加资格复审,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人事处地址:文贤楼五楼5-05室,资格复审有关要求与资格初审结果一起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经向主管部门申请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后方可开考。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文山学院综合教学楼,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文贤楼、综合教学楼公示栏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经向主管部门申请降低开考比例获批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开展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实际通知安排为准。

(2)面试地点:以实际通知安排为准。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

(4)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文山学院文贤楼、综合教学楼公示栏公布。

(四)体检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者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由学校正式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可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公正的其他情况,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所有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文山学院纪检处全程监督。

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文山学院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信息请关注文山学院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确保填报、提供的所有应聘相关材料真实、准确,若出现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聘用相关协议的,协议无效。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624099  215202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报名邮箱:wstcrsc@163.com

(四)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文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云南文山学院2021第二批教师招聘24人公告附件1:文山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文山学院2021第二批教师招聘24人公告附件2:文山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云南文山学院2021第二批教师招聘24人公告附件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文山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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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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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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