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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3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市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380人公告

  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放宽至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生。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毕业并且在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0年1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且仍未就业的人员,可以作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七)《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相关招聘信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zjgedu.cn/)。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及上传要求在报名网站发布。

  2.报名网址:2022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校园招聘)http://zp.zjgedu.cn:6001。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5日16:30。

  5.材料上传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以PDF文件格式上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6日11:00。

  6.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只能选择一个面试地点的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7.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1月16日8:3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8.陈述申辩: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论如有异议,可进行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8:30至11月16日11:3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将同步进行。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时上传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未上传佐证资料的项目不计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考评满分为100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六、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至以下三个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如考前14天内有过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请按防疫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具体地点、时间、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一)初定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1月27日(周六),面试时间为11月28日(周日)。

  2.苏州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4日(周六),面试时间为12月5日(周日)。

  3.南昌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11日(周六),面试时间为12月12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1.审核材料。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前登录2022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材料目录各1份,带至现场确认。另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和报名材料上传时的相关证书(件)。

  ②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面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2.注意事项。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考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取消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三)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总成绩计算。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考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及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事业编制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备案制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九、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考试费。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58222470,余老师0512-58155292,侯老师0512-58150772。

    附件: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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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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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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