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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公开选聘6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保定市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公开选聘67人公告

为满足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保障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7名。其中,专任教师33名,教辅人员3名,专职辅导员17名,综合管理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选聘组织工作的圆满顺利及结果的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冀中职业学院位于定州市刀枪街3号,始创于1916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享有“千年书院,百年师范”的美誉,经过百年的建设和发展,已从师范教育成功转型为职业教育,现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会计电算化、建筑、汽车、民族传统技艺(缂丝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疗设备维护方向)、电子商务、计算机等20多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辐射京津,着眼未来,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以理工为主,文理兼办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科性专科职业学院。
    二、选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等,详见《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一般掌握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截至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其中,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
    5.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条件。
    7.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或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方法:考生请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扫描,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bdjingdarenli@126.com。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证件照),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工资表复印件。其中,提供工资表复印件的,须加盖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印章),并填写《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在冀中职业学院(http://www.jzhx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3.根据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在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同一邮箱予以反馈,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笔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但某些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本岗位选聘计划5倍(不含)以上时,视情增设。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资格排序,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是否增设笔试环节、哪些岗位增设笔试环节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并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的考试。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及《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一式两份)。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取消后续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分组
    面试按照专任教师类和其它类分别分组,同一类别、同一岗位、同一组别在同一半(整)天完成。其中,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当报名人数较多但又不足以增设笔试环节,致使面试无法同一组别、同一天内完成时,采取个人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面试组别,录取指标相对均等的分到各组,并按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面试方法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说课内容由考生自行确定,但需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要求。面试顺序抽签分专业顺序和个人顺序两步进行。
    (2)其它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考生需回答3道题,每半天更换一套题本(上午一次性入闱的岗位除外)。
    (3)不同类别考生面试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五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半天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2天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逾期不予体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考生只允许报个人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严重违纪,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成绩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岗位信息表》有优先条件者从其条件。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满足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学历高者、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体(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档案、重点走访、个别交流等形式,对进入此环节考生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逐一进行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要求适时提供上述档案材料,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冀中职业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在体检、公示环节发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当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
    2.拟聘人员按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学院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3.新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岗位安排。
    五、其他相关问题及要求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3.相关人员要执行回避规定,遇有回避情境者,应自觉、主动回避;
    4.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按上级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冀中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配合测量体温等,且除面试答题时,全程佩带口罩。
    咨询电话:固话0312-3170300、手机15933918200。
附件1:《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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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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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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