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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公开选聘6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保定市定州市冀中职业学院公开选聘67人公告

为满足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保障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7名。其中,专任教师33名,教辅人员3名,专职辅导员17名,综合管理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选聘组织工作的圆满顺利及结果的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冀中职业学院位于定州市刀枪街3号,始创于1916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享有“千年书院,百年师范”的美誉,经过百年的建设和发展,已从师范教育成功转型为职业教育,现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会计电算化、建筑、汽车、民族传统技艺(缂丝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疗设备维护方向)、电子商务、计算机等20多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辐射京津,着眼未来,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以理工为主,文理兼办的多功能、多层次、多科性专科职业学院。
    二、选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选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等,详见《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年龄要求的一般掌握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截至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其中,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
    5.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其他条件。
    7.不受理下列情形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或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方法:考生请将报名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扫描,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bdjingdarenli@126.com。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证件照),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工资表复印件。其中,提供工资表复印件的,须加盖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印章),并填写《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可在冀中职业学院(http://www.jzhx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3.根据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在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同一邮箱予以反馈,合格者进入后续程序。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笔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但某些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本岗位选聘计划5倍(不含)以上时,视情增设。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资格排序,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是否增设笔试环节、哪些岗位增设笔试环节以及笔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确定并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学院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的考试。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报名时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及《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须一式两份)。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取消后续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分组
    面试按照专任教师类和其它类分别分组,同一类别、同一岗位、同一组别在同一半(整)天完成。其中,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当报名人数较多但又不足以增设笔试环节,致使面试无法同一组别、同一天内完成时,采取个人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面试组别,录取指标相对均等的分到各组,并按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面试方法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说课内容由考生自行确定,但需符合应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要求。面试顺序抽签分专业顺序和个人顺序两步进行。
    (2)其它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考生需回答3道题,每半天更换一套题本(上午一次性入闱的岗位除外)。
    (3)不同类别考生面试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五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半天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2天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逾期不予体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考生只允许报个人面试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严重违纪,取消后续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成绩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岗位信息表》有优先条件者从其条件。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满足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学历高者、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者、出生日期晚者。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体(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查阅档案、重点走访、个别交流等形式,对进入此环节考生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业务能力等逐一进行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学历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要求适时提供上述档案材料,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被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冀中职业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在体检、公示环节发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当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
    2.拟聘人员按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学院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3.新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岗位安排。
    五、其他相关问题及要求
    1.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培训班;
    3.相关人员要执行回避规定,遇有回避情境者,应自觉、主动回避;
    4.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按上级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考试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冀中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配合测量体温等,且除面试答题时,全程佩带口罩。
    咨询电话:固话0312-3170300、手机15933918200。
附件1:《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冀中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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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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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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