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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宜兴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7号

  江苏省宜兴中学创建于1928年,是首批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学校介绍详见附件1)。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宜兴中学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尚未取得,拟录用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5.学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上述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照2022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4)

  (2)2022届本科毕业生:①“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②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附件4)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收入的,由招聘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宜兴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介表》)。《简介表》内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s://www.yxjyy.net/(“宜兴教育云”网站)。

  2.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各1份):

  (1)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202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截图);

  (6)2022届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2022届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体现师范类的,还需提供高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

  (8)教师资格证书或笔试(面试)成绩(尚未取得的无需上传)。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16:00。

  4.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5日11: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5日16:00。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届时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改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00—11:00。

  四、网络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防疫要求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应聘人员均须认真阅读《江苏省宜兴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附件5,以下简称《告知书》)。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时,《告知书》须手写签名、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现场确认

  1.网络报名成功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仙林宾馆大厅。

  2.考生须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网络报名所对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考试

  1.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和面试方式进行。

  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占3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占70%。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当场向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

  ①时间:2021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②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考试当天,拟参加体检人员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同时上交《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202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考点现场即明确表示放弃应聘岗位的,由此导致招聘岗位的缺额,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3.签订《拟录用教师就业合同》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3.2022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如遇拟录用人员个人放弃(违约)、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拟录用人员在录用时间满一年至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期间,均按试用期管理。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则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6.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7.录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试用期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十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三、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苏省宜兴中学简介.docx

  2.江苏省宜兴中学公开招聘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3.“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4.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docx

  5.江苏省宜兴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docx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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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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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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