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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藤县2022年高中学校招聘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藤县2022年高中学校招聘30人公告

  藤县位于广西东南部,得江河之秀,群山之灵,人才辈出,是唐代广西第一名进士李尧臣、明代兵部尚书袁崇焕、太平天国时期“四王”和近代抗日名将石化龙将军的故里。藤县水陆交通便利,西江黄金水道上的赤水港码头座落境内,南广高铁、贵梧高速、梧柳高速穿境而过,西江机场已投入使用,从藤县乘坐高铁只需要2小时即可到达广州或南宁,现代化水、陆、空立体交通体系完善,陶瓷、钛白、造船等主导产业优势凸显。

  藤县从2018年秋学期至2020年秋学期,县城城区又有3所新建高中学校相继招生开学,目前在县城共有5所高中学校。为了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招聘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30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2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的和原则

  (一)招聘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并符合《2022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招聘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非2022届毕业的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属于2022年毕业的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其他人员以2021年11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一)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几类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政治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

  2.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主要从安家费、生活补贴、过渡性住房保障三方面进行保障。

  安家费:由安置补贴、购房补贴两部分组成,安置补贴于报到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其本人实名购买本县住房时一次性支付。签订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剩余年限退还安家费。

  生活补贴:在藤工作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对引进的储备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负责对其考核,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过渡性住房保障:过渡性住房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过渡性住房的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上岗后的第2年对储备对象发放过渡性住房补贴。  

  生活待遇的落实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属于前述第一、二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13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5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2)属于前述第三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8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300元。)

  3.其他待遇

  (1)随迁配偶原来有工作单位的,参照相应的单位和职务安排工作。配偶同为储备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2)随迁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储备对象来藤面试或签约,免费提供食宿,聘用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如获得聘用的是前述第(一)点情形外的人员,则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前虽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

  五、工作安排

  所有招聘人员均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统筹安排工作。

  六、报名、面试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习成绩单、工作成果材料、奖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版以“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xrsg1626@126.com(邮件名称: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报名材料)。

  (二)面试时间、方式: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藤县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人才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

  未尽事宜,由藤县人社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藤县人社局事业股0774—7272777,地址:广西藤县登俊路65号,邮编:543300。

  藤县教育局人教股0774—7291626,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安泰六街139号,邮编:543300。

  附件:1. 2022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计划表
  2. 2022年度藤县高中学校招聘储备专业人才报名表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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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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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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