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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南雄市2021下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南雄市2021下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补充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各中小学、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是南雄市教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9日、11月22日、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

  南雄市教育局食堂,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教育局一楼(篮球场旁边),咨询电话:0751-382519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收委托报名。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2021年下半年南雄市“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原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审原件,交复印件),或凭有效期内的对应学段、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

  6、符合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报考,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距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购买的距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费证明单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日期截止日为报名最后一天),其中,镇村两委干部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需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及至报名截止日止连续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须加盖村〈社区〉党支委公章、镇党委公章);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需提供相关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

  7、符合南雄市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符合配偶是南雄市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及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8、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9、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职在编证明(交原件);

  10、考生承诺书(附件3,交原件,须本人在报名现场签名);

  11、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12、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13、2021年南雄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交原件)。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或在职在编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7、南雄市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指具有在南雄市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雄州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现在职在岗人员。

  8、南雄市户籍或配偶市南雄市户籍是指报考人员本人现户籍是南雄市户籍或报考人员配偶是南雄市户籍。

  9、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考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书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43号),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并如实填写《2021年南雄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七、考试:本次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报考岗位A1、A7、A16、A17、A18的限南雄市以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免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考生本人请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凭48小时内的核酸检查阴性证明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南雄市林荫西路35号教育局四楼)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3825197。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免笔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档案资料:体检合格人员需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呈书面报告并经南雄市教育局批准后延迟,延迟只允许一次。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分配  

  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十三、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南雄市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符合丹霞英才条件的可享受丹霞英才待遇。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101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南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下半年南雄市“丹霞英才”教育教学类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5.《考生健康卡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6.《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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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工商学院5月测试计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3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线下报名
3、报名人数:1344人
4、测试人数数量:8批次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2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47人
3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4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5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6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7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8
西安工商学院
2024-05-21
2024-05-23
175人

西安工商学院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即将开展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长宁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长宁县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权限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

三、办理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二)体检:2024年6月3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到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核阶段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审核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地点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原教师进修校三楼3-7),电话:0831-4626944。现场确认后,网报信息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印章)。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

http://www.scedu.net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6月份普通话测试计划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定于6月5、6、7日进行,考点为长清校区、千佛山校区。计划考生2000人。只面向本校校生。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2
2024-05-24
2000人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福建三明市永安市中小学公费师范毕业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方案的通知》(明人〔2018〕110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24号)《三明市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2027届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永安市中小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永安市教育局委托三明学院培养的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共15名)。

  2.2024年非永安市教育局委托培养的永安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共3名,其中闽南师范大学2名、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名)。

  三、招聘岗位

  (一)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岗位

  初中语文15名:第一中学附属学校1名、第三中学初中校4名、第四中学1名、第六中学3名、第六中学北塔分校1名、第二中学1名、第五中学1名、洪田初级中学1名、贡川初级中学1名、大湖初级中学1名

  (二)闽南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岗位

  小学数学2名:巴溪湾小学分校1名、实验小学1名

  (三)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费师范生岗位

  学前教育1名:实验幼儿园

  四、招聘条件

  (一)考生按照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类别对应参加所设立岗位的专项招聘;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安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未取得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和在校综合成绩(含学业积分、综合积分)(由学校提供)。

  4.咨询电话:0598-3633625、3600077(永安市教育局)。

  (二)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3.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的片段教学(初中为七、八年级;小学为三至五年级;幼儿园为大班上册)和答辩(内容涉及教育理论、教育教学等方面)。

  4.其它事项:面试总分150分,其中片段教学120分,答辩3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

  (1)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

  1.总成绩=在校综合成绩(含学业积分、综合积分)(折算成150分)×40%+面试总成绩×60% ;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在校综合成绩高低排列。

  (2)其他学院公费师范生

  1.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需加试一场答辩,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答辩成绩高低排列。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选岗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聘用岗位确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人员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服务年限按照《三明市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由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上海港湾学校,隶属于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多年来,港湾学校主动适应港口航运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港航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人才。为推进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4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机械专业教师1人,共4人。

  三、招聘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学历学位原则上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则以派遣方式录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有中职或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hwang@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数学/信息技术/英语/机械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必要的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如有多个pdf,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里),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至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6.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招聘人员(博士研究生)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属于派遣方式录用人员,参照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8711692转6001 

上海海事大学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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