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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6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市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61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批准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园)教师(第三批)共61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规定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录用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及年龄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符合市、县引进人才规定的,还可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应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起至2021年11月21日下午5:00止,登录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sgwyjszp2021/)报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不再接受其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起至11月25日下午5:00止,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的资料

  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应届生需提交成绩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未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视为放弃加分。

  7.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放弃聘用。

  8.报考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告后,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提交如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交有院校相关部门盖章的成绩表)、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②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五、考试

  (一)笔试

  1.报考岗位001的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须知: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1月28日。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三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5.笔试分数线:幼儿园教师岗位分数线为55分,其他岗位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者不予进入面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如有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者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六、体检

  1.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五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事项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十一、疫情防控

  为做好报名、考试、体检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教育局德体卫艺股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见附件4),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14天),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或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1: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批)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翁源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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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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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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