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沙县区等县(市、区)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299号)精神,现就我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30名,其中初中18名、高中1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三明市辖区内的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相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学位认证报告》。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其中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2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发布地址: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           

  (二)报名 

  1.福建师范大学专场:2021年11月13日9:30-12:00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2021年11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现场报名。应聘人员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进入教育局需佩戴口罩、扫张贴码、测量体温、查验“八闽健康码”和“行程码”。

  3.三明学院专场:三明学院现场报名,时间待定。

  注:有关招聘会的具体事宜请关注三明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公告。

  (三)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按所报考岗位要求)到现场审核。2022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下载)、就业推荐表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2022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可扫码验证)、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查询打印,可扫码验证)、“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网页截图打印件各1份。

  报考者同时须将《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附件以“招聘岗位+姓名+汇总表”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xqjszp@126.com。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回答两个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委小组现场评定(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选岗与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先由沙县第一中学确定招聘岗位人选,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选岗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到沙县区教育局报到,由沙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对考生的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以及户籍所在地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协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新聘人员享受沙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二)新聘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解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其人事档案5年内不予转递。  

  (四)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822021。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98-5855809(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汇总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