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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邛崃市2021年招聘教师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邛崃市2021年招聘教师37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拟公开招聘教师共3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4.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名额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邛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19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1月20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1日至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完成报名。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邛崃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确认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11月2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 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试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1年11月23日前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中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12月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进行(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调整的,将会提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4.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退役大学生士兵(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21年11月22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11楼1101)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截止2021年11月11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参加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服务满2年以上方可加分。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截止2021年11月11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3)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三)原件校验与面试

  1.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3.原件校验资料。原件校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应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原件校验递补。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递补进入原件校验,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名单于原件校验结束后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当日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如因无法调减招聘人数或面试当日缺考而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2的,该岗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达到比例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岗位达到比例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招聘主管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公布。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主管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的聘用单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按照我市防疫工作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出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绿色)或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绿色),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及时关注四川省和成都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打印准考证前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28-88760077)。

  十三、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专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教育局、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8767177、028-887912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附件:邛崃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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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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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七星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七星区户籍;

(二)持有七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七星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七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七星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18178356333,咨询答疑QQ群:634244198(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五楼。地址:桂林市七星路环城北2路109号,联系电话:0773-8288316。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及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用于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纸质体检表由申请人自带,医院补充,申请人现场填写。体检完成后将纸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及照片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7月5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选择“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7月10日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认定机构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网上确认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

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需上传体检最后结果的电子体检表截图,纸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如有特殊情况,认定机构需进一步线下核查材料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6:30。

颁发证书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码坪街15号),联系方式:18178356333。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网上申报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桂林市七星区幼儿园中小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1:七星区体检须知.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陕西西安市阎良区2024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阎良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阎良区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阎良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户籍在西安航空基地和持有西安航空基地颁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4.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进行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我区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申请人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详见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已经随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并发布)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

3.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①在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居住证)和申请(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②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提示: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效期为1个月,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5)学历证书。

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cltt.org/),查验不符或无法查验的不予受理。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6866082。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西安市临潼区2024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临潼区的社会人员;持有临潼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2024年驻临潼区的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西安市临潼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温馨提示:

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凡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详见西安市教育局官网《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登陆http://edu.xa.gov.cn/xwzx/tzgg/645859b2f8fd1c1a702a5e67.html查询。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依次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顺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故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①现场自取和②邮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我区将委托中国邮政进行送达,邮费自付。(建议选择邮寄方式,优点:安全,快捷)

(二)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22日,详见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申请人可结合实际到我区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7日—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原件;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情况一、可以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情况二、可以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操作流程如下: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因《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须持6月7日以后申请的《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在审核完毕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示

临潼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天左右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区临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咨询电话:029-83817232

附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docx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铜川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全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铜川的社会人员,以及在铜川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铜川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铜川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铜川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我局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铜川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GP/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

(二)体格检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与现场确认照片一致)到铜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提前一天与医院预约,预约成功后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铜川市人民医院统一反馈至铜川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

1.地 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

2.时  间: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77/index.html)、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3.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上申报、体检表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申报学科、身份证号)。

(4)户籍在铜川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在铜川市居住的须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在铜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由铜川市教育局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铜川市教育局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教师资格认定。对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详询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3楼302室)。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919-3192323

附件:1.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铜川市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

江西南昌市西湖区2024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公告

一、体检对象

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通过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南昌市第六医院

医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罗家塘150号

医院联系电话:86721575

三、体检时间

2024年5月8日-5月10日

四、体检具体事项

1.体检标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照片粘贴页》(见附件3)。

注意: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都需要贴好照片、填好基本信息,并在封面左上角写好档案号(档案号在附件1中核对)。体检表双面打印,在左侧订好两个钉子,不要折叠。《照片粘贴页》体检时统一交医院导诊前台。

3.体检要求:早晨7:50前到达医院,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体检时听从医务人员指挥,分批有序错峰进行。体检结束后尽快离场,不要聚集。

4.体检费用:统一由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支持现金或手机支付)。

5.体检结果: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将体检表交给医院指定人员,对不合格人员会电话告知,没接到电话的即为合格,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无特殊情况严禁亲友陪同,对不服从规定且不听劝阻人员,视为扰乱体检秩序,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为了便于体检,女性考生请不要着裙装,怀孕的考生请提供近期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

3.请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合格人员加入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719912163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名字”),并保持电话畅通。教师资格认定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0791-86597473

本公告由西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1(3)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
附件3: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1)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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