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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龙泉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龙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龙人才〔20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6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2年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浙师大校内毕业生可以在2021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自行前往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2022年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单、有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故不能前往现场报名的,可以选择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下午17时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

在线报名成功后,还需要将《2022年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电子版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个人简历(电子版)、本人身份证(JPG图片格式)、毕业证(JPG图片格式),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JPG图片格式)、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JPG图片格式)、有关获奖荣誉证书(JPG图片格式)等佐证材料用压缩包形式、并以“籍贯+姓名+申报岗位”命名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时之前发送到rsk7763727@163.com。

若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相应岗位,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测试

1.确定测试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应聘人员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测试资格。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形式。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形式视报名情况和学科特点另行通知。

3.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引进职位数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对象与引进单位或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意向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在龙泉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将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本次人才引进专业设置及审核均参照附件3《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都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 )公布公示,请予关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泉教育局   0578-7768067,7266708。

监督电话: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0578-7763729。

附件: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1.2022年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2.2022年龙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浙江丽水龙泉市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26人公告3.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龙泉市教育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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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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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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