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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柳南区2021招聘高校毕业生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柳州市柳南区2021招聘高校毕业生47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柳南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柳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一)柳州市柳南区区属事业单位岗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名编6个);

  (二)柳州市柳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41个(聘用教师控制数27个,实名编14个)。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所有报考的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或技能等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9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要求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柳州市柳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表(第四批)》(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0日8:00-11月18日16:30;

  2.报名所需材料:(1)《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2)身份证;(3)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4)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考生请按附件1资格条件表中的邮箱投送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的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初审。笔试考试前,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0:00;

  地点:柳州市智美小学(柳州市潭中西路9号)。

  2.笔试组织: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后,原则上可按1:2 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1)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2)2020年度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21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0:00;

  地点:柳州市智美小学(柳州市潭中西路9号)。

  3.面试形式:柳南区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2分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试教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南区教育局联合组织;

  (2)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3)教师岗位备考时间为20分钟,区直事业单位岗位无备考环节。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结果应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南区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要查阅考生档案,再次复核考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资格条件不相符或不能按时(考生应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将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柳南区政府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

  (二)提交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柳州市柳南区编委会讨论通过,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其他事宜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场内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2—3722641

  附件:

  1.柳州市柳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表(第四批)

  2.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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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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