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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从化区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从化区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公告

广州市第六中学始建于1937年,是广州市著名重点中学。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学校,2007年被认定为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18年5月正式成立广州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是按市政府规划,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第六中学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扩大名校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广州教育培养多样化创新人才,由广州市教育局与从化区政府合作共建的市属公办完全中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决定于2021年12月公开招聘15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考生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本次招聘将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

  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现场报名。

  (一)宣讲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湖北大学3号楼学术报告厅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建议考生关注“广州市第六中学”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签约名单等信息。

  4.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学历、学位证(含本科及以上阶段);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7)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说课/试教)

  面试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3-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说课/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广州市第六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广州市第六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其他事项

  (一)其他要求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

  5.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6.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的组织工作和考生须严格遵守广州及武汉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

  1.考生应在线下考试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武汉战疫”小程序,从考前14天起,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汉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2.考生必须同时凭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参加线下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4.《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8.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校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第六中学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0-89020201,020-89020192,请在工作日的9:30—11:30、14:30—17:00,进行咨询。

  备注:有意愿报名的考生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资料填报,收集报考意愿。

图片1.jpg

  附件1: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2022年广州市第六中学(从化校区)第一次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广州市第六中学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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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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