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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邵武市2021年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教师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南平邵武市2021年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教师21人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邵武市城区中小学教师21人,具体的招聘

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邵武市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2022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违反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邵武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分别奖励不超过60 m²、80m²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邵武工作,无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在我市工作可享受230-800元/㎡不等的购房补助。具体要求和待遇详见邵委发〔2020〕7号《中共邵武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安家补助。对符合《南平市“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南委人才[2020]1号)文件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服务期内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

4、子女就学。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1年版)被认定为D类和E类人才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个人意愿:D类高层次人才在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学校就读;E类高层次人才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具体要求和待遇详见南委人才[2021]3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报名方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网络报名:考生下载填写《2021年邵武市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rsg@swjyj.com。并致电05996329677李老师确认。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和解答于2021年11月18日(周四)上午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六、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

1.资格初审。面试前对已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本人签名确认)。

②2022届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③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签订协议(针对通过面试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学校与拟聘用考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书。

资格初审、面试、协议签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八、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考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以复核为准。2022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专题”(www.swjyj.com)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0599-6329677,0599-6322703。

附件(点击下载):1.2021年邵武市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岗位简章;

2.2021年邵武市中小学第五届“人才·南平校园行”专项招聘报名表。

邵武市教育局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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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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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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