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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0月31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丽江师专)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丽江师专网站(www.lj-edu.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采集表》(附件3)。将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与“报名登记表”及“报名采集表”打包,发送至丽江师专人事处邮箱:ljszrsc@163.com。投交时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非编。

  报名联系电话:0888-3196033

  联系人:木老师、杨老师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1日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于11月23日在丽江师专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后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1年11月26日9:00至17:00,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复核地点:丽江师专办公楼201(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核应提交材料:

  (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各1份;

  (2)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1张;

  (3)应聘人员提供全日制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场资格复核通过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丽江师专网站公布。

  三、考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开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一)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 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2021年11月27日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场景模拟、角色扮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8:00。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前一天下午,召集进入面试考生统一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的人员于11月29日上午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体检或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一次。11月29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由工资部分和绩效部分组成,每年按12个月发放。

  1.工资部分:

  (1)基本工资为3000元。

  (2)学历学位津贴标准为硕士(具有学历及学位)200元/月。职称津贴为中职300元/月,副高职500元/月。学历学位津贴和职称津贴不重复计算。

  (3)校龄津贴标准为30元/月×在校工作年限(月)/12。每年12月份根据在校年限调整一次。

  2.绩效部分:

  岗位绩效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同岗位人员岗位绩效月标准执行。

  (二)“五险”。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 学校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依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缴存部分从受聘人员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住房公积金。学校为非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缴存部分从受聘人员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非编人员入职第一年的岗位绩效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同岗位人员“其他”岗位绩效月标准执行。

  (五)校内福利。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教职工体检、工会慰问等校内福利待遇。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 编:674199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邮 箱:ljszrsc@163.com

  联系电话:0888-3196033

  监督电话:0888—3196016(丽江师专纪检处)

  附件:

  附件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采集表.xlsx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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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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